关于配合做好住宅及商业房产评估价格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府直属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的要求,区存量房交易价格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近期在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价格评估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存量房交易估价技术应用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牵头,区地税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区地税局将建立现有住宅和商业房产市场评估价格数据库。为确保数据库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区地税局已委托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金湾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住宅和商业房产进行估值。届时,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走访各住宅小区、各村居和社区,收集住宅和商业房产的基础信息。请各镇人民政府(包括各镇所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信息采集工作,并向辖区内的业主和居民做好相关解释及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