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次会议
珠海市香洲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于2004年7月22日在区行政中心620会议室召开。受黄晓东主任委托,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袁新枝主持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晓东、副主任洪学顿、周社池、龚玉婵、古成允和委员共15人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谭灿林、贾慧请假。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龚心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伟征,区财政局局长罗志洪,区审计局局长刘观景,区六届人大代表田忠辉、陈容安、冯辉云、林珍琪及区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刘观景(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珠海市香洲区200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通过审计,既核实肯定了2003年度我区财政经济发展和预算管理取得的成绩,也审查发现并指出了区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改进我区的财政工作,促进我区财政经济的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对审计出来的存在问题,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重视,落实整改,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会议还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罗志洪(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香洲区2003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议案》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城区管理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香洲区2003年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0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并通过了《珠海市香洲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3年香洲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不断深化改革,强化预算管理。要严格依法治税,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要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科学、规范地做好部门预算工作,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综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城市管理、科技、教育等重点支出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以及预防突发事件资金的需要,千方百计实现今年的财政预算目标;对决算审计提出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落实整改。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晓东代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会议讨论通过,
决定同意:
李英同志辞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龙伟平同志辞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曾颖如同志辞去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宜生同志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芦晓凤同志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
张宜生同志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接受黄晓东同志辞去珠海市香洲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同意黄晓东、李英、龙伟平、唐成伟、陈智霖五位同志辞去珠海市香洲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