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司法所组织社矫人员开展法律讲座及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为了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度,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规范社区矫正期间的行为,11月20日,拱北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人员在联安市民艺术中心开展法律讲座及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
讲座中,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的张德斌律师就新颁布施行的《民法总则》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期间结合大小真实案例,给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民法总则》中的六大基本原则,并就一些与个人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作了详细的解说,对如何将相关的新规定应用到工作、生活中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
其后,由香洲区司法局驻拱北司法所社区矫正专干林砚文为社区矫正人员作警示教育讲座。针对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违法犯罪及收监执行等情况,用以案说法的形式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社区矫正的部分条文。重点强调了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如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重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以及如何正确规避违法风险。
此次法制教育讲座及警示教育活动,加强了矫正对象学法、用法、懂法的意识,端正了矫正对象的不良心态,增强了矫正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