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1年9月6日)
(深盐委〔2011〕25号)
现将《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顺利展开,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党代表常任制试点的通知》(粤组通[2011]21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为根本,以“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制度先行、注重实效”为原则,全面落实“有载体、有活动、有程序、有制度、有管理”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一套权责清楚、定位准确、程序科学、运转有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为全面推进我区党的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为扩大党内民主探索、积累、提供成功的办法和经验。
二、主要内容
(一)实行区党代表任期制。区党代表任期与区党代表大会相同,即每届5年。重点探索如何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党代表队伍,拓展党代表发挥作用的新领域、新途径。进一步明确区党代表通过参加党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活动,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参谋和桥梁作用。
(二)实行区党代表席位制。对组织关系变动的党代表及时按选区席位进行补选,保证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的稳定性。
(三)实行区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区党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重点探索如何开好党代表大会年会,探索发挥党代表大会最高决策机关的作用,发挥党代表大会年会在推进党内民主决策、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以明确的内容和灵活的形式,着力在强化年会职能、明确年会内容、规范年会运行上积极实践,确保年会开出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配套制度。重点探索如何完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制度体系,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确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党代表会议制度、党代表联系制度、党代表活动制度和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和党代表评议制度等。
(五)构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重点探索完善党代表大会年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党代表大会年会与人大、政协“两会”协调联系制度,做到各有侧重、合理分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水平。探索并健全区委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六)创建党代表任期制示范点。以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为动力和平台,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各项制度,带头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努力把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建设成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示范点。积极探索和解决新形势下发挥代表作用的新情况、新问题,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新鲜经验。
(七)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以社区民意表达工作室为阵地,不断深化民意畅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代表先锋作用,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引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投身民意畅达工作中来,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实现基层党员群众“有地方说话,说话有人听、有事能解决、有权去监督”的工作局面。
三、实施步骤
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分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1年4-8月)。
1.成立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系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各项精神,认真研究各地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经验做法,为我区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做好理论和实践经验储备。
3.结合我区实际,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组织起草《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区委研究同意后,上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全区思想认识。
5.对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系统培训。
6.组织制定《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报区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区四届一次党代表大会审议。
(二)召开区四届一次党代表大会阶段(2011年9-11月)。
1.代表选举。扩大党内选举工作中的民主,实行区党代表公推直选。
(1)适当控制代表名额。为确保区党代表素质,提高代表群体的参政议政能力。在我区党员人数增加近一倍的情况下,区党代表名额保持上届170名不变(大约35名党员选出1名党代表)。
(2)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适当减少领导干部比例,适当增加基层一线代表比例。
(3)适当划小选区。在以现有基层党(工)委划分选区的基础上适当划小选区,便于选举人加强对代表的了解和监督。
(4)创新选举方式。选举采取公推直选方式,在组织推荐、党员联名推荐和党员个人自荐的基础上,通过扩大民主的方式产生党代表候选人,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代表,对代表结构进行及时宣讲,保证代表的结构要求。
2.召开大会。讨论审议***深圳市盐田区第四届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和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区委班子和区纪委班子;讨论通过《***深圳市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度(试行)》,审议通过《***深圳市盐田区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决议》(草案)。
(三)组织活动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2月)。
1.对区党代表进行编组分团。针对区第四届党代表大会代表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结合区党代表的居住地、从业特点等合理划分代表团和代表小组。同时,根据代表团划分情况,以社区民意表达工作室为平台,将区党代表划分为若干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由区党代表推选产生1名组长,具体负责代表小组的日常活动。
2.开展区党代表培训工作。对新当选区党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采取专家学者授课、座谈交流、现场观摩和外出考察等方式,围绕提高党代表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等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党代表责任意识,增强党代表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3.开展区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定期组织党代表,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和党代表大会确定的重大决策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活动。组织区党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和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等集中开展调研活动,提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4.开展区党代表进社区联系党员群众活动。规定区党代表进社区至少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联系帮助一名困难党员。党代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到党员和群众中,认真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区党代表要联系区委委员,联系区委常委,督促解决党员群众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更好地维护党员和群众利益。
5.开展区党代表提案提议活动。在区党代表大会召开年会前,各代表团(组)组织代表针对列入会议议程的有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基层党员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提案、提议,并依照规定程序向区委提交议案。
(四)规范提高阶段(2012年1月-2016年10月)。
1.每年初召开一次区党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区委工作报告、区纪委工作报告。听取区政府党组、区人大党组、区政协党组工作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通报区党代表意见建议征询、受理情况,讨论决定新的一年全区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2012年年会重点审议通过党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党代表管理制度、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2.召开联席会议。每年与区人大办、政协办召开2-3次联席会议。区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前的联席会议,主要就提交区党代表大会和区人大、政协“两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及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报区委审定;区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后的联席会议,主要对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年视察活动进行科学合理安排,避免重复视察。
3.建立和完善党代表履职网络信息系统。依托“盐田区社情民意数字化管理系统”,整合各类资源,规范党代表履职流程,形成相对独立的信息收集、传达、管理、反馈网络。
4.创办《盐田区党代表快讯》。原则上每月刊发一期,主要对代表履职情况、活动情况、基层民主建设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5.召开理论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把脉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确保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6.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每年对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
7.积极作为、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创建党代表任期制示范点。
(五)拓展延伸阶段(2014年1月-2016年10月)。
在全区有条件的区属基层党委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成立盐田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试点工作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经费保障。由区财政划拨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