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燃气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现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燃气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17F002])发布采购公告,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金额、交货期、保修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燃气安全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燃气安全管理服务一项(详见***4用户需求);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4、报价上限: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5、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有相同报价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商。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安全咨询,若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投标人还须提供工商局机读档案资料或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咨询方式,网上公示。
珠海香洲网(http://www.zhxz.gov.cn/)
四、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4日15:0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时提交: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若营业执照无显示经营范围,投标人还须提供工商局机读档案资料或工商局网上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报价书(需加盖公章);
④资格声明函;
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
所有资料需密封提交。
3、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419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7年9月4日15:00。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419会议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珠海香洲网(http://www.zhxz.gov.cn/)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香悦路63号419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2635766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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