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举办学习公务员法加强职业精神教育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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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正式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开展加强职业精神教育的要求,我区决定对全区1100多名公务员分三期进行为时两天的培训。11月2至3日,香洲区“学习公务员法,加强职业精神教育”培训班第一期正式开班。区委副书记胡群胜同志和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林映群同志出席了开班动员会。
在开班动员会上,区委副书记胡群胜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他对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要求参训人员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学习纪律,确保培训效果。希望通过培训,使全区公务员都能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促进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和谐香洲、法治香洲、文化香洲、宽裕香洲做出贡献!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广东省行政学院的知名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授课专题有公务员法、职业精神与自我完善、心理压力与调适。
培训的第二期、第三期分别于11月9-10日,11月16-17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