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部门预算组成单位包括:罗湖公安局本级、东门派出所、南湖派出所、桂园派出所、黄贝派出所、翠竹派出所、笋岗派出所、罗湖口岸派出所、东晓派出所、东湖派出所、清水河派出所、莲塘派出所、罗湖看守所、罗湖拘留所、罗湖巡警大队、罗湖消防大队16个下属预算单位及指挥处、政治处、刑警大队、行政科、监察科、出入境管理科、人口管理科、治安管理科、视频警察大队、基层基础办、法制科、经侦大队、国保大队、预审大队、反恐大队、禁毒大队、网警大队17个内设机构 。
(二)人员构成情况
罗湖公安分局人员编制数1592,实有1581人、协警人员2514、离退休人员20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2、深化、完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信息手段,强化治安要素的源头治理;
3、持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降低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总数中的比重;
4、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着力提升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5按照加快法治城市建设和开展法治公安建设的部署,提升全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执法执勤活动能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6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支持,加大重点项目和科技应用系统建设立度,为基层民警一线实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算70,66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29.9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70,665.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7,729.93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1,808.61万元,占59.1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4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9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69.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28,857.09万元,占40.83%。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32.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9.07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27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52 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 609.07 万元,平均每辆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23.0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五、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及本级非财政单位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反映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公安局本级单位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公安科目反映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其他公安支出科目反映列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建设规划的公安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主面的支出。公安局决算中主要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反映用于公安局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