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罗湖区委办公室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守则的通知
政策解读:
(2003年12月31日)
罗办发〔2003〕10号
区委、区政府同意《深圳市罗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守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一、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原则,依法行政。
二、服务周到,公平公正,礼貌热情,态度和蔼。
三、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步调一致。
四、讲究效率,保证质量,认真细致,开拓创新。
五、职责分明,办事有序,令行禁止,制度严明。
六、熟悉法律,依法办事,作风严谨,防止差错。
七、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八、整洁卫生,文明办公,着装得体,举止文明。
九、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十、戒骄戒躁,永不自满,努力学习,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