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珠府〔2017〕2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8日
珠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
(一)发展环境。
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和再平衡阶段,有望恢复周期性缓慢复苏,但仍面临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分化、新兴市场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低位震荡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从国内看,经济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我国2017年经济增长预期下调至6.2%。另一方面,G20峰会首次提出综合采用“货币、财政及结构性改革”的宏观政策框架,为全球经济增长开出新药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为经济平稳增长指明了新方向,经济运行有望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
从珠海自身情况看,经济长期上扬的态势和短期下行的压力并存。固定资产投资连续几年高位运行后增速放缓,消费新热点不多,外贸受制于国际市场需求疲弱,实体经济新增投资动力不足。同时也要看到,全局性改革开放的深化、珠海特有发展要素的有效叠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扎实推进等,将为珠海发展带来叠加利好。横琴自贸试验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格局初显,港珠澳大桥即将完工,深中通道开工建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战略的实施,为珠海带来黄金机遇期,珠海有基础、有条件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系列***精神,按照市委第八次党代会以及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部署,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坚持“抢抓机遇,担当使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总要求,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开放引领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境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以产业、交通、城市“三大抓手”建设推动发展上新台阶,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三)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8.5%;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
——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长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以内;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49%;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制造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完成省下达目标;
——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R&D)支出占GDP比重达2.9%;
——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措施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厚植开放发展优势。
1.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力争在国资布局、资本平台、运营整合、产权多元化、国资管理机制等方面改革有所突破。落实大型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和“小升规”、“个转企”培育工程,支持民企做大做强。推动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实施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推进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横琴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离岸银行业务,推动限额内资本项目可兑换等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推动企业上市和普惠金融改革,加快资本市场发展提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直接落地改革试点。对接全省网上投资审批平台建设,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创新融资机制,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依托珠海市城市发展投资基金,吸引金融资本和其它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市中期评估,推动城市及农村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横琴诚信岛示范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主体信用指标评价体系创新,实现对社会信用主体的评级和评价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措施,推进全市登记“同城通办”,提高商事登记便利化程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新增下放一批市级行政管理事权。制定《珠海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的运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逐步实现在线受理、在线审批、在线监管标准化管理。督促并指导相关部门制定职能转移工作方案,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事项落到实处。
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全面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总结推广斗门区试点经验,加强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稳妥推进直接登记,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编制2017年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有序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及继续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工作者向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转变。完成2017年度“专业社工、全民义工”社会工作试点。
4.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深入参与和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协同推进“川贵广—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项目,参与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和贵州昌明国际陆港建设,办好中拉国际博览会,加快申报高栏港综合保税区。推进珠港澳紧密合作。落实珠港澳旅游合作协议,支持澳门建设“一中心一平台”,申报横琴国家休闲旅游岛。推进横琴口岸综合交通枢纽、澳门轻轨延伸横琴线、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推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等新型通关模式。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加强珠海电子口岸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完善外贸企业助保贷融资平台,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实施出口商品竞争力提升行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转型。做好新一轮精准扶贫和对口帮扶各项工作。
(二)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落实《珠海市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年)》,进一步强化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园区“低退高进”。贯彻落实珠海市促进园区扩能增效企业增资扩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工业园区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制定园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园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高效运用珠江西岸装备产业集聚区专项资金。设立园区建设投资引导基金,启动一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推动工业园区开展生产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各类园区公共服务机构发展。推动工业园区开展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生产服务项目配套考核标准,扶持各类园区公共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现有工业集群、园区、基地等载体建设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加大力度培育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2.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珠海片区建设79项工作任务,开展“双自联动”创新试点事项。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落实珠海自创区实施方案、发展规划,重点围绕创新源头培育、高端人才引进、产业绿色发展、粤港澳合作创新等方面开展工作。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引进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地区、具有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着力培育一批先进装备制造、移动互联网、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建设,力争全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达80家,新型研发机构新增5家。深化与中山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加大对孵化器建设扶持力度,孵化器面积超过14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超过1000家。完善财政对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整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现市、区两级引导基金信息互通、相互跟投,力争上市挂牌企业达134家。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做好高层次人才落户后相关待遇兑现及配套服务工作,打造创业高层次人才聚集平台。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珠海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3.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编制《珠海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动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和企业做大做强。抓好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智能通信装备集聚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等建设工作。落实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省市区三级督导机制,推动第二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贸易洽谈会引进的中兴智能汽车等项目在上半年动工建设。初步建成格力国际智能制造基地和高新区ABB机器人产业园。促进通用飞机研发生产、航空发动机维修、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等重点项目落户,完善通用飞机产业链。出台重点先进装备制造企业培育目录,鼓励民营中小制造企业进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链配套体系,加快培育珠海先进装备制造企业群。
4.精准开展招商引资。借助产业园区载体,以工作母机类制造业为重点,引进国内外先进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具备核心技术的潜力企业、产业链配套企业。充分利用横琴新区和自贸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以港珠澳大桥即将通车为契机,着力引进金融商贸、文化创意、医疗健康、创新创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招商,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加强与中国航展主办单位及各军工企业合作,率先布局一批军民融合、军转民用的产业项目。
5.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及海洋经济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台湾农民创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为依托,建设生态特色休闲农业区。积极推动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农业发展,探索开展农业金融保险工作,实施“政银保”项目。推进海洋经济强市建设。积极推进以万山区无居民海岛生态修复和高端旅游为主的海岛开发利用,重点推进三角岛公共服务用岛项目开发利用和庙湾岛以旧村改造为主的旅游开发。大力推动万山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庙湾大型人工鱼礁示范区项目建设。推进香洲渔港功能调整和洪湾渔港建设,大力发展休闲渔业。
6.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三去一降一补”各项工作。加快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推进25个项目向珠海阳江合作共建产业园转移。实现国有“僵尸企业”基本出清,23户以上特困企业脱困。继续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集中有效资源开展去杠杆行动,确保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落实降成本各项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2016—2017年,累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负、社保、住房、财务、电力、物流等成本160亿元。加快推进软硬件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建设,确保完成10大领域42项具体指标2017年目标任务,着力补齐人才、土地、资本、科技和制度方面五大短板。
(三)开启新一轮交通大会战,打造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
1.完善交通路网骨架。实施“十三五”期间珠海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推进工作方案。全面铺开香海大桥、洪鹤大桥、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建设项目。确保洪湾枢纽互通二期工程上半年全线建成通车。开工建设金海公路大桥公路部分、香海大桥支线、金琴快线等。推进兴业路快速通道(北段)和港湾大道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加快建设珠海市区至珠海机场城际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2号线前期工作。力争广佛江珠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年内开工。加强港口、机场枢纽建设。开工建设5万吨黄茅海航道一期工程。加快推进高栏港集装箱码头二期、格力海岸游艇码头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高栏港区北方石油石化码头、海洋通信产业项目配套码头等项目前期。力争淇澳岛帆船游艇码头、唐家港陆岛交通客货运码头、万山湾客运码头动工建设。积极推进珠海机场航站楼升级改造前期工作。
2.突出治理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改善三年行动计划。落实《珠海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专题规划暨行动方案(2016—2018年)》,综合采取公交优先、完善路网、道路挖潜、提升慢行、精细化管理、科技治堵等六大策略和一系列具体措施,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加快建设白石桥、情侣路南段主辅线。加快推进石花西路、造贝路、梅界中路等前期工作。推进华威路与环洲北路德溪路衔接工程、金琴快线北段与中山东外环衔接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情侣路观澳平台等10个人行立体过街设施的建设。新建海虹路公交首末站(二期)、前山公交枢纽站、南水客运枢纽等一批公交站场。
3.提升绿色智慧交通水平。力争全部淘汰国Ⅳ排放以下的柴油公交车,公交绿色率实现100%。严把营运车辆节能环保准入关。发展甩挂运输等集约货运方式。继续在交通建设领域广泛应用低碳材料、技术。完善交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城市智能交通信息数据中心。完成智慧交通运行管理平台二期建设,推进智慧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系统主体工程建设。不断提升路面交通诱导屏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推广绿波带控制或单点自适应控制。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全面推进“互联网+现代交通”发展,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
(四)推进中心城区提质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宜业城市。
1.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西部生态新区。按照主城区功能标准建设西部中心城区,切实增强西部中心城区的城市功能和服务能力。抓好西部生态新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工作,以高标准、新理念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全面实现中心城区及重要片区控规全覆盖。构建“西部中心城区—新城—中心镇”组团式紧凑发展的生态城市格局。加快土地清理整合,基本完成西部生态新城起步区各个片区的土地清理工作。加快提升主干路网系统,重点开展新区市政道路、场地平整及河道景观带建设,着重推进西城A、B片区城市主干道、富山新城、平沙新城等片区市政道路项目和幸福河水系、双湖路跨鸡啼门特大桥、白藤2号闸站等项目建设。推进“城市中心—新镇中心—邻里中心”三级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加快市政配套建设、文教卫体等公共设施,促进优质公共资源向西部生态新区倾斜。推进产城融合促进工程,加快产业服务中心、国际商务中心、旅游发展中心建设。系统推进金湾区金湖大道、斗门区白藤七路等44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优先推进西部中心城区、平沙新城和富山新城综合管廊建设。到2017年新城生态景观格局、主干路网格局基本成型,首批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
2.积极推进主城区三旧改造。重点推动银坑村、东桥村、上冲村、联安村、关闸村、高沙村、翠微村等城中旧村拆除重建。稳步推进中心城区旧厂房转型升级工作,开工一批占地约100公顷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三旧”用地改造85公顷,新增实施“三旧”改造用地120公顷。开展重点区域的整体更新规划谋划,对功能混杂的旧城镇片区,试点开展成片更新。引导“三海大厦”、“金湾新金都”、“斗门深珠皇家花园”等一批位于重要景观节点的“烂尾楼”权益人加快盘活,提升环境宜居水平。
3.巩固和发展城市生态优势。出台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开展生态控制线划桩定界工作。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试点。贯彻落实《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巩固和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重点推进公园之城、千里绿廊、彩色飘带、生态水网“四大行动”。做好前山河综合整治等城市自然生态恢复工程,统筹推进前山河流域河涌整治、管网改造工程和广生村、广昌村等旧村改造项目。大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强污水处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推进城市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彻底整改西坑尾垃圾填埋场臭气外溢问题。
(五)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1.提升教育资源水平。着力解决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不足问题,动工建设凤凰中学、明珠小学、白藤东小学等中小学,建成梅华中学、香洲二十四小等4所中小学和梅华幼儿园,盘活一批旧村小学,争取新增更多公办学位。推动市区职业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切实用好促进西部地区教育均等化专项资金,大力提升西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联盟与广东实验中学的合作,开展“粤教云”项目等各项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增20所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利用社会资源建设3个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2.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珠海,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和《珠海市医疗卫生“强基层促均等提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各项工作。加强医疗卫生硬件建设,做好珠海市金湾区中心医院初期运行工作,加快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设及第二中医院和平沙医院改扩建项目。认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快公立医院妇科、儿科等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社区。
3.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着力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成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加大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特困人员保障力度,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90元/人/月。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700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2100套。
4.高质量做好就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000人。加快推进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重点抓好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落实。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岗位信息搜集发布和推荐工作,举办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招聘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讲系列活动,提高我市就业扶持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做好2017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发布及宣传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打造特色文化强市。全面推进市区镇村四级文化设施达标。继续推进市民艺术中心、珠海艺术馆、古元美术馆改扩建等一批文化设施建设,市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对外开放。继续办好中国国际马戏节、珠海WTA超级精英赛、北山音乐节等城市文化品牌活动以及市民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重点做好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唐家湾镇、斗门镇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建设,打造水上婚嫁、装泥鱼等国家级非遗项目生态保护区。
6.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推进斗门区白藤大闸重建、白蕉联围排涝整治和乾务联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完成鹤州北海堤加固达标、小林联围涝区联合泵站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黄杨河东堤、淇澳红树林海堤加固达标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低压电网台区,推进500千伏浪白站和会同站站址和线路走廊预控。建成2.0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动斗门建设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和留用地确权工作,解决2200亩农村留用地落地问题。
(六)完善计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做好各区各部门督办、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稳增长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区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的督查督办,并纳入各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合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增长、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发挥监察、审计、统计等部门的作用,及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完善计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公开计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珠海市2017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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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17年主要指标预期目标表
注:带★标志的为约束性目标,其余为指导性目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其余指标增长速度均按现价计算;每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的预期目标以省政府最终下达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