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香洲区126个社区活动用房全部投入使用
今年以来,香洲区社区建设以“提标提质”为总揽,经过全区的共同努力、加快推进和狠抓落实,截至11月20日,香洲区辖下的126个社区活动用房均已达到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并全部投入使用,居民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
香洲区民政局根据区委全面解决社区用房的要求,汇同区委社管部、区财政局对社区居委会用房进行持续的实地检查督促,各镇(街)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按照“一社区一方案”的要求,采取政府租赁、腾退自有物业、资源共享、整合办公场所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整改,切实解决活动用房不达标问题。如桂花、青竹等23个社区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租赁到合适的场地;洲仔、景山等21个社区通过腾退自有物业或者整合办公场所,使场地利用更合理;桃园、翠东等46个社区通过与小区物业会所、业委会及辖区内政企单位等签订共享协议,协调共同使用相关场所;青春、朝阳等10个社区通过由区政府出面协调,无偿借用辖区内的政府机关单位闲置的场地;神前、碧涛等26个社区通过借用辖区内的股份公司或社会团体的场地。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社区活动场所的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因地制宜,针对辖区内面积较大的活动场地,进行全局性布局、统筹规划,对其功能定位、辐射范围等进行研究和科学布置。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提升社区活动用房标准。按照更高的标准、更长远的计划要求,力争到2017年,将全区各社区活动用房面积提高到400平方米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处活动用房在200平方米以上。分阶段实施,每年须有1/3的社区达标,费用由区财政统筹保障。三是设立社区活动专项资金,按竞争性方式分配。为扶持社区开展活动,由区财政设立社区活动专项资金,按每社区一定数额的经费予以保障。采取竞争的方式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镇(街)、社区,重点倾斜那些有活动方案、经常开展、居民参与度高且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打造一批社区活动示范样板。四是督促社区活动持续开展。建立规范管理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社会组织签订进驻服务协议,做好前期调查、主题策划、品牌宣传、项目落地、总结评估等一系列工作,提高服务活动的质量,确保社区活动持续开展。
如今,生活在香洲区的每一名居民群众都有了自己专属的活动休闲娱乐的“主场”,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为群众开展的服务活动如火如荼,以“快乐四点半”、“居家养老进家门”为代表的品牌服务逐渐深入民心,各级各部门、社会组织及广大群众众志成城地为当下“创文”冲刺加分加油,香洲区正在营造文明富足、生机盎然、和谐社会的新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