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邮编:519050,联系电话:0756-7716611,传真:0756-77166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 |
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污水泵站工程 | 珠海平沙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新城起步区三虎大道与规划文楼路交叉口西南侧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工程污水泵站服务范围包括了平沙新城起步区及北部海泉湾,其中平沙新城起步区面积为707.8ha,北部海泉湾用地约为609ha。近期规模20000m3/d,远期规模60000m3/d,占地1285m2,地下泵房面积233.35m2,地上建筑面积502.10m2,其中垃圾房面积57m2。项目总投资245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夜间作业,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的运泥车辆的泥土覆盖物、建筑物外墙覆盖物等;运输车辆出入工地,应对出车进行清洗后再上路。在工地设置沉砂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施工过程中的废物和垃圾需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文明施工。做好水土保持措施,竣工后及时复绿。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4)对电机做好相关的减振、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 项目在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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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环保局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