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将京基御景珑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整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用房使用的公示
京基御景珑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业务用房位于沙井街道新沙路与新民南路交界处京基御景珑庭7栋配套1层26号房,建筑面积451.21平方米。该用房与所在项目规划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5号房,面积800.89平方米)业务用房相临,目前未投入使用。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使用面积,拓展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经我局与宝安区公共物业管理局协调,拟申请将该物业移交我局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拓展用房使用。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宝安区海秀路3号宝安区公共卫生大楼508办公室
联系电话:23316349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