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深圳华利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清算组组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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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为了维护投资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清算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通过抽签形式选取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深圳华利摄影器材有限公司清算案件清算组组长,并由该所负责组成清算组,清理深圳华利摄影器材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完成相关清算事宜。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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