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4〕18号)和《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局从即日起开展2015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且守法经营,纳税信用、财务状况良好;
(二)对特定知识产权项目具有研究分析的基础和继续研究分析的能力;
(三)具有从事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相关工作的人员和能力;
(四)能为本行业知识产权提供公共服务。
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的申请人应具备对我市数字作品授予时间戳并对数字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受理的技术设备和技术能力。
近二年内因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得申报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
二、申报范围
(一)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1.市政府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分析,涉及节能环保、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2.市政府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专利分析,涉及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等重要产业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3.涉及自由贸易区、海上丝绸之路的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项目。
(二)重大专项,根据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本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将企业贯标、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确定为2015年度重大专项课题,具体申报要求参见***2和***3;
(三)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主要是数字版权备案系统的开发与运营等;
(四)我市其他重大知识产权项目的分析预警。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以上申报方向,拟定具体申报题目,每家单位最多申报两个题目。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如下:
(一)《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报书》一式四份(***1,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
(三)针对不涉及本身商业秘密的部分,在项目完成后开展公共服务的范围、模式、对象等承诺书一份;
(四)无违规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承诺书一份。
四、资助标准
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公共服务项目,每项不超过30万元,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家,每家不超过10万元。申请人申报项目时应注明请求资助的金额及配套的资金。
五、说明
(一)对产品产业专利分析的成果建立预警数据库并可持续更新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二)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龙头领军企业、行业协会联合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六、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3月6日截止。(纸质材料提交审核得到确认后,方可提交电子申报)。
受理地址:福田保税区市花路4号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电子申报时间:3月16日—20日。
联系人:左幸娟,电话:83621819, 134****2216。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业务联系人:苏李亮
联系电话:83070459,电子邮件:sull@szaic.gov.cn)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将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需要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后再受理。
特此通知。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分析预警、重大专项及版权备案公共服务项目资助申报书
2.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企业贯标服务重大专项申报说明
3.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投融资“加油”计划重大专项申报说明
4.公共服务承诺书模板;
5.无违规使用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承诺书模板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