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内容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3〕26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根据公安部《关于印发〈“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公消〔2012〕37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消防知识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平台的函》(深公(消)函字〔2013〕2号,见***)要求将消防知识培训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必修课内容。与学生学员入学教育相结合,进行至少3个学时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消防安全培训知识手册作为培训资料。各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将《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手册》作为相关培训资料使用,要求学生学员认真阅读学习手册内的消防安全知识。
三、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监督检查。业务主管部门将抽查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对学生学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各区局按管理权限监督检查所管辖的职业培训机构,督促各机构抓好落实。各单位共同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消防知识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平台的函(深公(消)函字〔2013〕2号)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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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消防知识纳入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平台的函(深公(消)函字〔201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