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关于西丽中心区和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局部规划确认公告的公示
为完善南山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拟对尚未生效的[西丽中心区]法定图则(草案)02-31地块、同悦路、同高路,[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1-02、05-02地块进行规划确认。上述规划确认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该规划确认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对[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同高路、同悦路、02-31地块进行规划确认。其中,同高路呈东西走向,东起石鼓路,西至同悦路,道路长119米,红线宽度15米,双向两车道;同悦路呈南北走向,南起留仙大道辅道,北至同沙路,道路长1***米,红线宽度12米,双向两车道;02-31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用地面积26268平方米,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54班),备注“规划”。
(二)拟对[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01-02、05-02地块进行规划确认,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01-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供应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384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110千伏变电站,备注“规划”;0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配套设施为消防站,备注“规划”。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地址: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18号沙河街道办事处
4.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一楼展厅([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地址:南山区留仙大道西丽街道办事处
5.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与沙河东路交汇处东南角([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南山区白石路与海园二路交汇处东南角([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南山区同沙路与石鼓中路交汇处西南角([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草案))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 http://www.szpl.gov.cn
7.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网站http://zse.szpl.gov.cn
三、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5年11月14日至2015年12月13日止。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34),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3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五、联系方式
地址: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吴工、程工;
联系电话: 26978806、26978754
***:1.南山区[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2-31地块、同悦路、同高路规划确认公示图
2.南山区[[红树湾地区]法定图则(草案)01-02、05-02地块规划确认公示图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01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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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树湾地区]及[西丽中心地区]公示通告.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