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举行2014年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项目签约仪式
2014年1月8日上午,斗门区“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项目签约仪式在斗门镇南门村举行。市司法局李秉勇局长、徐正泉副局长、区人大常委会卢彦彰副主任、区司法局蔡基生局长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仪式由卢彦彰副主任主持。
仪式上,蔡基生局长总结了2013年区司法局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活动情况及2014年工作设想;区司法局分别与中标的七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律师事务所代表、村居代表、斗门镇镇委领导先后进行了表态发言。
李秉勇局长代表市司法局在签约仪式上作了讲话。他指出,“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村居依法自治、规范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要扎实推进,深入到群众中去,做实实在在的工作,干实实在在的事。同时,他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各签约律所认真履职;二是希望各村居干部加强宣传;三是希望签约各方加强合作。他呼吁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当中来,共建斗门“幸福村居”和幸福家园。
最后,卢彦彰副主任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进村居”活动对全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下一步的工作,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各镇街党委、政府和各村居要全力支持律师履行职责,为其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环境;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着眼于今年全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对律师服务的督查考核力度,引导律师把握好服务方向,担任好村居的法律顾问,切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村居民解难;三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又要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宣传部门的联系,依托省、市、区等多家媒体,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为全区“幸福村居”、“平安斗门”建设,促进“幸福村居”向民生化、品牌化、法治化方向发展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