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做好2017年财政电子数据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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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7日发表
近期,省审计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审计电子数据的通知》(粤办函〔2016〕5号)的规定和省审计厅的有关通知,拟定于2017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本年度第2次全省财政电子数据报送工作。
为保证我区财政电子数据的及时、完整、有效,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组织专人,提前准备,针对标准表生成后应采取有效手段验证数据,与系统前台表数据进行比对校验,以确保数据正确转换。8月2日,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按时优质地完成相关工作,顺利通过了我区财政收支电子数据,中央和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电子数据,扶贫工作相关电子数据以及数据字典、数据采集程序源代码和相关备份文件的数据恢复技术文档说明等辅助文件的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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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22:40:4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