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问十答
【民政|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问:珠海市民政局于2019年1月2 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珠海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民〔2019〕1号),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意见》(民发〔2017〕193号)、广东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
二、如何定义农村留守老年人?
农村留守老年人是指因子女全部离开县域外出务工或经商等一年以上、留在农村生活、身边没有其他赡养人或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
三、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工作意义是什么?
***、***高度关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关乎广大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关系到脱贫攻坚的目标实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村留守老年人得到更好的关爱服务。
四、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都有哪些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精神,以促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为落脚点,着力完善关爱服务网络,提升关爱服务能力,健全关爱服务体制机制。力争到2020年,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关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关爱服务普遍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乡村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社会保障进一步提升。
五、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需要建立工作机制吗?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保障、部门协同配合、市统筹指导、区组织实施、镇(街道)具体负责、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和老年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六、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有哪些基础性工作?
1.建立信息台账制度。以区为单位,全面摸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贯通市、区、镇(街道)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各区民政部门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的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排查,并在2016年调查登记的基础上,及时更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建立健全留守老年人基本情况登记制度(***1),准确掌握农村留守老年人的数量规模、基本分布、经济来源、存在困难及赡养人或扶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重点排查经济困难家庭的 高龄、失能和半失能留守老年人。
2.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各区要加强统筹谋划和指导,建立以区为单位、乡镇(街道)具体安排、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或评估农村留守老年人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将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到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并为留守老年人提供相应的援助服务。
七、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是谁?
家庭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赡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农村留守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应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八、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都有哪些抓手?
(一)发挥村民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村民委员会要在区政府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下,协助做好留守老年人的基本信息摸查工作;以电话问候、***探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留守老年人的生活情况;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予以照顾,同时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鼓励邻里乡亲为留守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指导和帮助村成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协助建立老年人关爱服务基金,鼓励乡贤人士、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资助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二)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留守老年人较多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利用闲置的村办学校、厂房、公共设施、集体用房等场地,建设或者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为农村老年人特别是留守、独居、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的文化娱乐、日间照料、助(配)餐等服务。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要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农村的高龄、失能和半失能的留守老年人提供服务。
(三)发挥农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作用。支持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长期护理服务。支持农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学校(课堂)、党员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各有关部门和组织下沉基层的公共服务项目面向留守老年人开展服务。
(四)培育和发挥农村为老组织的独特作用。支持乡镇、村建立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鼓励农村留守老年人入会互助养老,鼓励和引导农村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和组织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教育培训、知识讲座等活动,提供权益维护、互助养老等服务。鼓励将具备资质的老年协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鼓励将建好的为老服务设施委托给老年协会或其他老年人组织运营、管理。创新以老助老、结对帮扶、抱团养老的方式方法,开展低龄健康老人扶助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互助关爱活动。
(五)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乡镇(街道)并延伸到村设立社会工作站点,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支持农村基层组织、为老服务组织根据需要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挥社会工作人文关怀、助人自助等专业优势开展关爱服务。
(六)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明确帮扶对象,落实责任,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需要的志愿服务。孵化培育专业化为老社会服务机构,提升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安全防护、生活照料、紧急援助、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的能力。
九、政府部门在该项工作中都扮演什么角色?
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工作协调,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财政部门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支持做好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农村留守老年人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文体旅游部门要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服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卫计部门要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扶贫工作部门要坚持应扶尽扶原则,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提升社会保障;老龄工作机构要统筹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做好留守老年人权益保护。
十、如何加强监督,让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在维护留守老年人权益中的基本职责,适时对关爱服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对底数不清、风险隐患排查不扎实、突发事件处置不及时、关爱服务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市民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各地创新工作方法。
各区民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和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