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市教育局:
我局于2019年11月26日收到《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202号),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4,000万元。
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要求,现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你局,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将追加你局部门预算4,000万元。
一、请你局及时与上级教育部门做好衔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定分配方案和下达资金, 在安排具体项目时,避免交叉重复,如需要跨部门下达指标请另行来文申请调剂资金。
二、请你局按我市获得的资金额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收到预算文件60日内,填报区域绩效目标表,按程序向中央主管部门报送区域绩效目标,同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