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07〕37号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副局以上单位:
根据***、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对2006年以来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清理任务。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立由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市委党廉办、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市编办、市纠风办等单位组成的市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一)清理范围: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搞达标的工作检查,以及部门内部工作考核,不列入清理范围。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二)清理原则和要求:按照上级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一律不举办自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举办新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同(三)清理时间安排:清理工作从现在开始至5月10日结束。各单位要认真填报本通知所附的《全市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自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所主办或合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提出撤销、合并、保留的意见。确需保留的,要提出主要理由,属上级机关要求举办的项目,须附上相关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4月30日前报市监察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负起清理的职责,认真检查2006年以来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并追领导究责任。坚持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严格立项,从严掌握,加强监管。市清理工作联席会议要加强协调指导,对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