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滔(番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建滔(番禺)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甲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滔(番禺)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保局拟对该公司年产18万吨甲醛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建滔(番禺)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占地面积50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21平方米,是一家生产甲醛的企业。该公司甲醛一期、二期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手续,共设有6条甲醛生产线,采用传统电解银法,年产37%的甲醛12万吨。在运营过程中,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建厂时相比进行了变更,项目变更内容包括:
1、对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一是将催化剂由传统的海绵银改为使用寿命更长的结晶银,年工作日由300天增加到350天;二是采用尾气循环法,使将近三分之二的焚烧尾气循环利用;
2、在生产装置区新增1台20m3/h的纯水制备装置,供应生产用水;
3、拆除原有的4台发电机,改由市政电网供电;项目新增2台尾气锅炉,共6台尾气锅炉;项目原2号甲醇罐弃用,原5号、6号重油罐用于储存自来水。
4、项目员工人数由原来的100人增加至103人,在项目食堂就餐,不在项目内住宿。
由于生产工艺、生产制度及设备的变化,甲醛生产规模由原有的12万吨/年提高到18万吨/年。该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虎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量5114吨/年。吸收塔尾气经尾气锅炉燃烧处理后,经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项目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并进行了日常演练,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项目生活废水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硫化物、总磷、LAS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3、项目尾气锅炉废气排放口TVOC、甲醇、甲醛均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上风向对照点W1、下风向W2、W3、W4的臭TVOC、甲醛、甲醇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各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厂界噪声及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暂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机油、银触媒和废活性炭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蒸发器残液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四)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排放量27699.8万标立方米/年,甲醛排放量0.5928吨/年,TVOC排放量5.6231吨/年,满足环评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开发区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联系电话:020-39912150
Email:218465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