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深化河长制管理构建人与水和谐生态区域
以验收考核促推进。出台《巴中市河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对市、区(县)两级主要河流河(段)长以及区(县)河长制工作逐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两区三县党委政府、30个市河长制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作为132名担任河段长的厅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以污水治理破瓶颈。将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市自选十件民生实事安排和市政府公开承诺事项,按照全域统筹规划、市统一打包、投建运营一体、收集处理一体的原则,加快实施污水处理三年推进方案,建成投运18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以河湖绿化树形象。按照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水利风景区的标准打造兴文河等2个湿地公园、红鱼洞水库等5个国家水利风景区,高标准绿化沿河水系230公里,建成饮用水水源森林密植保护工程12处,打造河岸城区水景观9段,彩化率达到25%,形成河清、堤固、岸绿、景美、业兴、人和的巴山水景观。
以联防联控保长效。建立河道综合执法监察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省、市际联防联控机制,有效治理毗邻市州辖区非法采砂、污水直排等造成通江河、南江河部分河段污染问题,将区县相邻水域执法权明确授予左右岸、上下游的其中一个县区,确保执法监管全覆盖,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