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35位区级领导挂帅51条河涌
河涌黑臭难忍?打电话找“河长”去!20日召开的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水更清51条河涌“河长”名单》,全市流溪河、石井河等51条重点整治河涌,涉及11个区,共有35个区级“河长”,职位至少是副区长或以上,其中级别最高的区级“河长”当属担任了南沙区金洲涌“河长”的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
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在会后发布会中表示,近期将在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35位“河长”的联络电话,河涌有问题,市民可直接打“河长”手机反映。
51条河涌涉及11个区
2014年6月的生态水城建设动员大会上,广州明确提出,新一轮治水方案中要建立市、区(县级市)、镇(街)、村四级“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河长”。
记者在“河长”名单中发现,全市流溪河、石井河等51条河涌,涉及11个区(含原萝岗区),共有35个区级“河长”。而各区的镇(街)、村(居)两级“河长”由各区政府自行任命,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镇(街)、村(居)两级,由各级政府自行公布。
记者观察,由于流溪河是市级管辖的河流,因此市级层面的“河长”就是市长陈建华,而区级层面就有三位河长,分别是从化市委书记黄河鸿、花都区区长林中坚和白云区区长叶牛平。同时,叶牛平还是石井河的“河长”。
35位区级“河长”全部是各区的书记、区长或分管的副区长,如广州市委常委、南沙区委书记丁红都担任了南沙区金洲涌的“河长”,其余区委书记担任“河长”的还有:荔湾区区委书记唐航浩担任花地河河长,天河区委书记石奇珠担任猎德涌河长,番禺区委书记卢一先担任市桥河河长,从化市委书记黄河鸿担任流溪河从化段河长。
区长挂帅”河长“的则有:花都区区长林中坚、白云区区长叶牛平、越秀区区长王焕清、海珠区区长徐咏虹、天河区区长林道平、老黄埔区(老黄埔和萝岗已合并成黄埔区)区长张火青、老萝岗区区长李红卫等。而中心城区河涌截污负责人均为市水投集团董事长骆宁安。
“河长”需考核将有奖惩机制
“河长”究竟要承担哪些责任?吴学伟表示:“很快会在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所有‘河长’的手机,任何人、任何事件,只要是关于河涌的,都可以找到河长。关于考核办法,国家最新公布的‘水十条’、省里的南粤水更清其实都是有相关办法,挂牌督办未完成任务的是要约谈主要行政领导的,会进行分级考核管理。考核的标准是最终能否实现预定的水质目标。”
据介绍,各级“河长”对辖区内河涌治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总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应抓紧组建机构,成立“治水办”,制定运行机制,协调解决辖区内治水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每周与市一级“治水办”对接,报送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从上周公布实行‘河长制’后,市里已开始每周一报治水进度了,‘河长制’已开始实施。”吴学伟说。
此外,“河长”的责任还包括:控制污染源。采取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铁腕执法,关闭“小散乱”企业和非法畜禽养殖,强化流域重点污染企业监管等措施,控制工业、农业等污染源。
“河长”还要推进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51条河涌截污、清淤、调水补水等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中心城区的河涌截污主要由市水投集团负责。四是强化维护管养。杜绝向河涌直排污水,确保河道堤防完好,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域、陆域的保洁工作。
吴学伟表示,将加快建立市、区两级治水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全力推进51条河涌整治工作。同时,制定出台“河长”制年度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将河涌治理的主要目标、工作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整治目标
51条河涌明年底前“不黑不臭”
吴学伟透露,广州中心城区有231条河涌,现在还有逾110条达不到“不黑不臭”的指标。根据《广州市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广州市水更清建设方案》,将其中51条列入重点整治范围,而51条河涌中还有16条是广东省“南粤水更清”计划中要求重点整治的广佛跨界河涌。
具体整治目标是:2015年6月底前,广佛跨界16条河涌要全面开工;9月底前,其余35条河涌要完成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到2016年年底前,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其余35条河涌消除黑臭水体的目标。
此外,吴学伟还表示:“列入整治计划的51条河涌,不久就会公布每条河涌的技术方案和造价等,完全在阳光下运作,力争做一条河涌成功一条河涌。剩下的仍然黑臭的60多条河涌也要在今年底拿出整治方案,根据财力逐年进行。”
51条河涌“河长”名单 | ||||
序号 | 河涌名称 | 河长 | 备注 | |
一、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 | ||||
1 | 流溪河 | 从化段 | 黄河鸿 | |
花都段 | 林中坚 | |||
白云段 | 叶牛平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2 | 石井河 | 叶牛平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 | |
3 | 白海面涌 | 齐怀恩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 | 沙坑涌 | 齐怀恩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5 | 江高截洪渠(含筷子河) | 周立东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6 | 花地河 | 唐航浩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7 | 牛肚湾 | 刘晨辉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8 | 白坭河 | 林中坚 | ||
9 | 新街河 | 叶志良 | ||
10 | 大陵河 | 罗干政 | ||
11 | 雅瑶涌 | 黄伟坚 | ||
12 | 田美河 | 李晓东 | ||
13 | 铜鼓坑 | 刘绍棠 | ||
14 | 铁山河 | 李荣渝 | ||
15 | 天马河 | 程学晋 | ||
16 | 珠江西航道 | 白云段 | 潘志军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荔湾段 | 刘捷 | |||
二、其余35条河涌 | ||||
17 | 东濠涌 | 王焕清 | 深层隧道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18 | 马涌 | 徐咏虹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19 | 海珠生态城内流域河涌(土华涌) | 罗光华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20 | 驷马涌 | 刘晨辉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21 | 荔湾涌 | 顾伟星 | ||
22 | 沙基涌 | 江智涛 | ||
23 | 河沙涌 | 陈建 | ||
24 | 西郊涌 | 陈建 | ||
25 | 西漖涌 | 顾伟星 | ||
26 | 大沙河 | 刘晨辉 | ||
27 | 大冲口涌 | 刘晨辉 | ||
28 | 五眼桥涌 | 刘晨辉 | ||
29 | 葵蓬涌 | 刘晨辉 | ||
30 | 东塱涌 | 江智涛 | ||
31 | 地铁A涌 | 方武明 | ||
32 | 地铁B涌 | 方武明 | ||
33 | 地铁C涌 | 方武明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34 | 沙涌 | 邹璇 | ||
35 | 东漖涌 | 邹璇 | ||
36 | 滘口涌 | 刘晨辉 | ||
37 | 秀水涌 | 刘晨辉 | ||
38 | 猎德涌 | 石奇珠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39 | 车陂涌 | 林道平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0 | 棠下涌 | 蓝小环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1 | 跃进河 | 周立东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2 | 珠江涌 | 陈志英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3 | 双岗涌 | 张火青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4 | 乌涌 | 冼银崧 | 河涌截污由市水投集团负责 责任人:骆宁安 | |
45 | 兴华涌 | 程学晋 | ||
46 | 雅瑶支涌 | 黄伟坚 | ||
47 | 市桥河 | 卢一先 | ||
48 | 金洲涌 | 丁红都 | ||
49 | 永和河 | 萝岗段 | 李红卫 | |
增城段 | 江慧雄 | |||
50 | 增江河 | 罗思源 | ||
51 | 西福河 | 江慧雄 | ||
注:1.建设任务应根据实际情况(污染源增加、减少,工程方案优化等)动态更新调整。 2.各区的镇(街)、村(居)两级“河长”由各区政府自行任命,并将任务分解、细化到镇(街)、村(居)两级。 |
(编审:秦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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