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于划定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及禁止开垦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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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7日发表
〔2021〕第15号
为加强全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了达川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及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达川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范围
2.达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1达川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范围.docx ***2达川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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