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米城乡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会
会上,分管领导刘潇颖组织大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系统学习,详解了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享有的权力,各级机关政府、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等的责任和职责。
会议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心头肉、掌中宝,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我们每个家庭要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引导培育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尤其现在,因生活工作需要,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也是常事,留守儿童与日俱增,村(社区)、群团组织、社会人士要充分给予未成年人关心关爱,保护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尊重他们人格尊严,保护与教育相结合,增强他们自身保护意识和能力。
会议要求,未成年人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我们各村(社区)、社会组织等要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治安巡逻,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创造、建造、构造、营造一个治安良好、空气良好的安全环境,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