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拆解5000辆废旧回收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达州市通川区宏洁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拆解5000辆废旧回收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年拆解5000辆废旧回收汽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技术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该项目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凤舞社区7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占地面积14000㎡,在原有拆解场地内技改扩能,主要增加汽车拆解车间1个,另外对现有的拆解车间、堆放区、储存区、展示区等进行改造,配套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和环保措施,项目办公生活设施均不增加。改扩建后,年拆解废旧汽车5000辆。原年拆解1000辆废旧回收汽车项目,纳入环保临时备案管理。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项目经通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同意(川投资备【2103-511702-07-02-853982】JXQB-0024号),取得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选址意见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20〕318号),以及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02MA62UA6W0C)。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相关环保设施建设,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到位,环保设施建设到位。
2.强化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缓废水、废渣、噪声、扬尘对周边的影响,避免扰民及环境纠纷。
3.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水处理措施。施工废水排入雨水收集池,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设施收集,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冲洗废水,经雨水收集沟引至隔油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洗手废水单独收集排入隔油沉淀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汇同经隔油池处理后食堂废水,排入自建的化粪池(50m3)收集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附近污水收集主管网接通后,可自建污水管排入主管网)。
4.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期选用环保型材料,实施封闭运输,围挡作业,安装雾化降尘装置和烟尘吸收装置,减少施工期粉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安装专业回收装置及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半封闭作业;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后引至室外排放;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及厂区周围绿化。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选用先进、环保型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文明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优化布局、加强管理,选用环保型设备,设隔振基础或安装减振垫,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6.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埋场处理;废弃包装材料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社区垃圾收集点;营运期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暂存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单独存放于危废暂存间,设置警示标志,并加强防渗防漏管理,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转移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建立健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装应急装置设备,制定合理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
8.建设及营运期涉及其它相关环境问题,请建设及营运单位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技术评审意见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善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同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项目,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五、项目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该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日
抄送: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