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规划委顺利完成省委托和下放的五项行政职权承接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于6月16日印发《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将共计124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其中涉及委托和下放我市国土规划委行使的共5项行政职权,分别为“压覆矿(金属矿)查询”、“广州市、深圳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修改审核”、“广州市、深圳市县级土地规划中的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审批”、“建设项目用地有无压覆矿产资源核查工作”和“国家和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收到该决定后,市国规委积极与对口省直部门对接,通过对外发布通告、签订委托协议、下发文件等方式,按时完成了交接工作,同时将5项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权责清单或细则进行管理,开展标准化工作,编制标准化表,确保接得住、办得好。目前,市国规委已开始陆续收到相关事项的申请,并在按程序办理之中。下一步还将建立和落实备案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施评估制度,确保5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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