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坚持四轮驱动精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宣汉县高度重视水利脱贫攻坚工作,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纳入全县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十五大冲刺行动,纳入全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活动,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督导和县纪委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四轮驱动”,精心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一)资金撬动。投入涉农整合资金、专项资金1.7亿,建设各类饮水安全工程1001个,有效整治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天生、明月2处集中供水工程分别完成总工程量的75%和65%;999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已完工392处、在建607处,计划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同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通过打捆融资6亿元,确保2020年底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全面建成。并及时出台《宣汉县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和组建污水处理公司,确保全县污水处理厂(站)全面投运,有效提升农村水环境、保护取水源。
(二)组织推动。为全面完成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李文章任组长,水务、发改、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相继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大冲刺方案》《农村饮水安全“大整改”方案》,召开了农村饮水安全整治专题会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培训会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为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整治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建设联动。在水源选择上,各乡镇积极采取“一听二看三观察”的方式,择优选取水量充足、水质良好的水源作为取水点;在项目审批上,属涉农整合资金安排的项目,设计方案直接报水务局审查批复,属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安排的项目,设计方案报水务局审查后,以乡镇为单位报以工代赈办统一批复,并作为资金批复文件组织实施;在工程质量上,坚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业务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采取受益群众监督、项目乡镇***、业务部门指导三级联动共管模式,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在工程进度上,水务局创新“项目挂包制、暗访通报制、集中督导制、片区验收制”的“四制”工作法,从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在项目验收上,坚持“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收、配套不完善的不予验收、管护制度不健全的不予验收”的“三不”验收法,从严把好工程质量、标准、管护关口。
(四)管理互动。按照“计量收费、专人管理、制度保障”的要求,由各乡镇督促受益村组切实加强饮水工程建后管护,水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广泛发动受益群众参与工程建后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用水护水公约,条件具备的地方统一安装水表实行计量收费,条件不成熟的地方实行协商收费,费用用于工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人员的薪酬支出,确保工程有人管、管得好、持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