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会用以强化服务残疾人的力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完成省定民生工程,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做到了"四个加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推动、教育监管、廉洁自律等四个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具体做到了"四个坚持"。
(二)主要工作。2016年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深化"量服5335" 战略,为全县3.2万名残疾人提供25.6万项次"一人一策"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了残疾人所需、所盼、所急问题,被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通报表彰为2016年度深化"量服"工作示范县。落实资金1433万余元,实施好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5350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926人、为450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对贫困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补贴、为6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16270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9人、救助贫困家庭脑瘫儿童33人。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就业、宣文、维权、体育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市前列。开展"关爱孤残儿童让爱洒满人间"等助残扶残活动,募捐现金、物资等共计12万余元;积极参与"1+N"干部联系群众和驻村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3.2万元,解决民生实事120余件,在联系村社组织微宣讲及谈心会8场、张贴年画280余张;实施残疾人扶贫对象补差1998人,下拨资金228万余元。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严格执行武胜府办函【2016】30号文件精神,与县医院联合办公,建立"一站式"创新服务,受到广大残疾群众的一致好评。矢志不渝践行"两学一做"、做好表率,加强自身建设,以思想解放为牵动,以追赶跨越为带动,以民主集中为拉动,以严格律己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
二、部门概况
县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残联本年度收入合计282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7.8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县残联本年度支出合计2***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9万元,占7.565%;项目支出2443.37万元,占92.4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27.8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1.03万元,增长39.2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3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26.54万元,增长35.2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3万元,占0.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9万元,占99.526%;医疗卫生支出4.83万元,占1.83%;住房保障支出6.68万元,占2.5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0.93万元,完成预算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项):2016年决算数为2611.19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等(项):2016年决算数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6.68万元,完成预算99.9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1万元,完成预算9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7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68万元,下降59.749%,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万元,下降41.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6万元,下降71.69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1万元,占95.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4.83%。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9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辅具适配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1人,共计支出0.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武胜县残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2万元,比2015年增加50.67万元,增长75.8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残联公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2611.19万元,覆盖率达到99.385%。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