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政管办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2016年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创新,打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186号)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6年底,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一个提升、两个拓展、三个突破”。“一个提升”,即实现网上办事“三率一数”全面提升,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全流程、全天候、全地域办理。“两个拓展”,即在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应用上,拓展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以及教育服务、医疗卫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建设开通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并拓展服务覆盖范围和个性化服务推送领域,真正实现主动式、智慧式服务。“三个突破”,即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应用上取得新突破,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初步建立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管理、全市信息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支撑各部门网上办事应用;在一网式主题服务上取得新突破,以主题服务为导向,探索整合优化关联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逐步实现前台多事项一表式申办受理,后台多部门一站式并联办理,逐步完善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在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促进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管理一体化、规范化运作,重点提升县(市、区)、镇(街)两级基层办事服务支撑能力,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
(一)市级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0%以上,8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20%以上面向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机办理,鼓励涉及民生的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和手机办理。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
(二)县(市、区)目标: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45%以上,上网办理率达45%以上,网上办结率达40%以上,6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0%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争取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开通比例超过10%。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所属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
二、主要任务
(一)市级牵头建设管理部门工作任务。
1.优化完善市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根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改造优化市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系统,提升主动服务、智能服务能力。探索场景式导航服务,支撑“一网式、一门式”办理。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重要依托,加强网上办事的宣传和引导,加强对各县(市、区)网上办事执行情况的考核,加快推进网上办事进程。(由市政管办牵头负责,12月底前完成)
2.加强市分厅与省主厅的互联互通。部署和应用网厅数据监测系统,按照全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提供办事全过程数据(11月底前完成)。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完善、推进市、县(市、区)级分厅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鼓励将市、县(市、区)级部门业务系统接入。(由市政管办、电子政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参与,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编办的统一要求,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编写录入,基本完成市、县(市、区)标准编写录入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开展关联事项主题服务梳理,明晰每个主题中各事项间的业务关联关系及业务标准,理清各事项办理的前后置关系,整合优化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的业务表单和申报材料,为实现“一门式、一网式”网上办事服务夯实基础;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主题应用试点。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简化申办材料、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由市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12月底前完成)
4.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并拓展相关应用。按《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地市应用接入指南》要求,组织业务部门梳理现有业务事项和本地特色服务事项,建设相应栏目,并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版的对接工作(4月底前完成);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申办材料,提供相应的移动网页,并接入到省网上办事厅手机版。(由市政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
5.部署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按照省的统一建设规范,部署具有客户关系管理平台支撑并可配置的“两页”系统,推进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省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电子证照库等系统对接,为网上办事提供材料和信息支持。在本市企业和市民中推广“两页”系统,争取“两页”开通率超过10%。优先为中德(揭阳)中小企业合作区的进区企业建设企业专属网页,为企业提供专属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由市政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12月底前完成)
6.部署应用本级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完成本市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争取建成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推动业务部门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并在户口、计生、婚姻、出入境等市民使用率较高的证照进行试点应用。(由市政管办、编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12月底前完成)
7.指导县(市、区)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各地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由市财政局、政管办牵头,11月底前完成)
8.加快推进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工作。研究制订《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单位绩效考评方案(试行)》,开展市直单位网上办事效能评估。建立健全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办事督查机制和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途径和渠道。加快推进效能监督系统建设,推动网上统一申办平台与其无缝对接,实现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实时监控。制定效能监督系统建设规范及技术标准,指导各县(市、区)效能监督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揭阳市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栏目版面设计方案》,对主厅效能监督栏目进行改版。(由市编办、监察局牵头负责,市政管办参与)
9.配合建设一门式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配合省牵头部门在现有公共申办审批系统基础上,拓展建设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优化便捷的审查技术手段和事先提醒能力,实现一网受理、分类审批、限时办结。根据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对接规范,加快与业务部门审批系统、目录管理系统、电子证照的对接及调试,实现系统互通、业务联动、实时监控。逐步建立统一的投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事项、社会服务事项等一门式服务入口。(由市政管办牵头,12月底前完成)
10.配合建设并适时接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配合省牵头部门研究编制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建设方案,制定数据库技术标准和运行规范,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归集和整理,建立动态更新、即时应用的全省统一政府大数据库。适时接入数据库并按照标准规范,及时推送更新本地数据,提高数据的可用性。(由市电子政务办牵头,12月底前完成)
11.配合构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营服务体系。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配合省牵头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质量基本保障体系,包括前台服务质量体系、后台办理的行政效能考核体系和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体系等。借鉴电子商务平台运行管理的成熟经验,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服务质量保障体系的动态运行管理机制,提高网上办事服务质量。(由市政管办牵头,12月底前完成)
12.提升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办事深度。市网上办事大厅各进驻单位的年度任务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60%以上,上网办理率达60%以上,网上办结率达50%以上,8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5%以上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各进驻单位应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深度,并在市行政审批系统上调整,函告市编办审核发布,同时抄送市政管办。各单位于每月底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上网办理率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注明填报人和联系电话)报市政管办,以便汇总上报省。(由市政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逐月考核)
(二)县(市、区)工作任务。
1.制定本地网上办事分厅建设实施方案。参照省主厅、市分厅的工作方案,根据工作目标,制定本地2016年分厅建设实施方案。
2.优化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根据《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规范》,改造优化本级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系统,升级行政审批平台。(12月底前完成)
3.加强分厅与主厅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强市、县(市、区)后台指标数据的互联互通,实现各种指标数据对接和实时共享。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省统一的办事数据交换规范要求,部署和应用网厅数据监测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办事数据动态监测。配合推进账户实名工作,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接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11月底前完成)
4.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照省、市编办的统一要求,加快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编写录入,基本完成本级标准编写录入工作。结合标准化工作推动申办材料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11月底前完成)
5.部署应用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按照全省统一规范要求,完成本级政务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和2016年服务目录梳理。对接政务电子证照系统,推动业务部门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并在户口、计生、婚姻、出入境等市民使用率较高的证照进行试点应用。(12月底前完成)
6.推广企业专属网页和市民个人网页应用。按照省的统一建设规范部署“两页”系统,并向企业和市民推广,“两页”开通率超过10%。(12月底前完成)
7.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基层。创新“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实现实体办事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分厅系统无缝对接,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村(居)。各地在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提供网上办事服务。(11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落实,进一步充实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技术和建设管理力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健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各地要按照集约化原则,加强经费保障,支持推进网上办事系统的改造升级和对接。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效能监督主管部门要加强效能建设的监督问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监督建设职责;各级监察部门要对职能部门效能监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效能建设方面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效能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每季度要向市政管办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市政管办汇总梳理后上报市政府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适时进行通报,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根据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采取通报表扬、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召集督查见面会、实施问责等措施。市监察局、编办、政管办要加强协作,通过实地检查、网上巡查、现场访查和电话回查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安全保障。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完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构建数据安全和运行安全监控系统,提升平台的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出台的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规范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护信息安全以及公民个人隐私。
(四)加强宣传推广。
加大网上办事大厅宣传力度,通过互联网、各类平面媒体等方式向群众主动推荐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借鉴网上购物便捷、人性化的经验做法,利用互联网实时、在线的特点,逐步尝试推行网上办事过程中的智能在线咨询服务,提升网上办事的用户体验,有效推广网上办事大厅应用。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两页”开通率:
企业专属网页开通率:开通企业专属网页的工商注册企业数占全市工商注册企业的比率。
市民个人网页开通率:开通市民个人网页的人数占全市户籍人口的比率。
2.网上全流程办理:指该事项提供办事指南、表格和网上受理服务,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查询和全过程监督,办理结果统一反馈。办事人资料齐全并遵照办事流程的情况下,完成全过程办理且到现场次数不超过1次。
3.网上全流程办理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数占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总数的比率。
4.上网办理率:指上网申办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
5.零次跑动事项: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的基础上,办事人无需到现场,相关资料和证照可通过网络上传、或邮寄。
6.网上办结率:指网上全流程办理并办结的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