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迎接省打假警示区域整改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府办〔200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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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迎接省打假警示区域整改工作
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8年,我县南街镇被省打假办确定为省打假警示区域。经过一年的整治,目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已符合解除打假警示的要求。为迎接省打假办对整改工作的检查验收,加强对检查验收筹备工作的指导,确保顺利通过,县政府决定成立迎接省打假警示区域整改工作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 晧(副县长)
副组长:黎炳雄(县府办主任科员)
邓丁茂(县质监局局长)
成 员:潘允强(县经贸局局长)
陈锦庭(县农业局局长)
陈以贵(县卫生局局长)
邓坚柏(县工商局局长)
谢其芬(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冯杏文(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家成(南街镇镇长)
程科妮(石涧镇镇长)
陈华雄(排沙镇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督促南街镇警示区域整改工作验收的筹备工作,并陪同省考核组进行现场检查。
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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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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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09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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