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宁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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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7〕13号)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广宁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如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到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调控股。
1.电话(传真):8665312;
2.电子邮箱:gn8665312@163.com;
3.邮寄地址:广宁县府大院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调控股,邮编:526300。
附:《广宁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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