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根据《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的有关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环评必须以简本的方式向公众公告。因此在此公告《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请登录广宁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gdgn.gov.cn/)进行查阅。
公告期限: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建设单位:肇庆市福加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铬修(经理)
电话0758-2920028。
环评承担单位: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水利大厦后,联系人林卡尼,电话020-87117684,Email:kani6142@163.com。
若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承担单位反应项目兴建的可行性。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环评承担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00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