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2-2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推动我市专家工作站工作深入发展,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事业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培养集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实施“青岛英才211计划”加快推进“百万人才集聚行动”的意见》《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协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就做好2022年专家工作站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家工作站由企事业单位自愿设立。企事业单位有急需专家协助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交流、合作;
4.拥有一定的研究经费,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设站单位通过“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办事服务”平台的“人才服务-专家工作站”栏目登录(注册)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开通“专家工作站(基地)”申报权限后,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上传***均须为原件扫描件)。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单位登录系统后,从办事页面的上方点击“用户手册”。申请设站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各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化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向所在区市提出设站申请。各区市、功能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四新经济”相关领域,以及五个一流产业和三个集群产业,优先考虑具备较好基础、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较大发展潜力的单位。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结束后,对有专家需求的,将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与申请设站单位进行对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情况公布设站单位名单,并统一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功能区要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注重加强宣传,切实把设立专家工作站工作作为提升企事业单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设站。
(二)各申报单位提交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证明材料不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管委人事部门严格把关、仔细审核,要认真核实申请设立专家工作站单位合作专家信息,严禁弄虚作假,避免出现信息不实等情况。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杰,8591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