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清平彝族乡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预算编制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资金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
*** 1:屏山县清平彝族乡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2: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级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部门概况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后勤保障、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调研、综合协调、政务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武装等相关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老干部)、宣传(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民宗)、政法、机构编制、群团(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等)、人事人才日常工作等。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保障、就业促进、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残疾人保障、老年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保障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拥军优属、文化,社会组织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农民工服务、留守儿童关爱、体育和全民健身、农村五保供养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文旅开发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村(社区)务公开工作。
(四)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执法力量;统筹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场镇市容市貌、场镇管理工作。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促进经济发展各项工作措施并负责落实;负责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的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商、对外经济合作、营商环境治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产业发展项目包装、储备、建设和管理;负责除交通、国土(含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等)、市政公用、房建、绿化、亮化等以外的其他项目的包装、储备、建设和管理;负责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及移民工作。
(六)财政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负责编制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各类预算内外资金;负责管理和监督本乡所属行政和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财政收支、财政性资金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及大额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内审工作;负责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对村(社区)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辖区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交通事务;牵头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等事务;承担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交通、国土(含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等)、市政公用、房建、绿化、亮化等项目的包装、储备;负责交通、土地整理、地灾治理,市政公用,房建、绿化、亮化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八)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基层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禁毒、防邪、外来人口管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统筹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督促信访办理:牵头负责辖区内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防灭火、防汛和抗旱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数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提等各类应急救援、应急事务、应急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
(九)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信访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全面负责政务服务工作,负责统一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事务;负责办理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民政事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日常事务;负责接待群众咨询和来访工作;协助开展综治日常事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动态***、更新输出、输入农民工信息;负责开展农民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协助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提供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信息,为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就业服务;负责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农民工证件办理、交通购票、子女就学、改善居住条件、社保、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障服务:组织协调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处置农民工突发事件;牵头开展农民工关心关爱服务和走访慰问工作;负责开展农民工群体党建、团建工作以及其他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服务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农民增收、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金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村集体经济、畜牧、水产等农业综合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新农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上报和组织防治工作;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提供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农村能源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林地、重大生态工程进行管护;配合有关部门和政府做好林业生产、林业调查、林业采伐、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灾的监测和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水资源、河道溪沟、滩涂岸线的日常管理和保护;负责辖区内小型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指导其它水利工程的管理,编制小型水库及以下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水利工程灌区用水事务的管理及渠系的日常维修养护;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水土保持等事务的技术指导,技术推广和调查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依法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工作;承担畜禽管理及兽药、饲草、饲料的监督管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动物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协助处理突发动物疫情,负责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承担动物疫病诊疗工作;负责水产养殖、鱼病防治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技术性指导和技术推广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等具体工作事务;负责涉及教育体育、计生卫生、健康服务、残疾人服务、就业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务;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乡镇)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1年屏山县清平彝族乡收入预算总额为829.5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29.5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281.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65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屏山县清平乡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303.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①行政运行257.7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184.72万元,日常工作运转73.05万元。
②事业运行37.58万元,用于日常工作运转。
③民族事务7.68万元。主要用于民族乡工作经费支出与彝族调解委员会日常开支。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机关养老保险支出。主要包括: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1.9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基本支出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万元。
②民政管理事务41.9万元,其中保障社区日常运转11万,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9万元。
③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5.29万元,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24.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6.6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保洁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基础设施维护和环境整治支出。
6.农林水支出294.98万元买,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农业)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村级组织运转及涉农项目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交通管理支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总体比上年增加22.19万元,同比增长2.75%,原因是2021年预算时,把目标绩效奖励作为住房公积金测算的基数之一,使得住房公积金增加19.19万元;又因我单位事业人员在2021年增加3人,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开支的预算中,较上一年略有增幅。
三、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74.4万元,其中办公费12.7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11.8万元、培训费0.5万元、会议费1.23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工会经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维护(修)费1.3万元、水费0.4万元、劳务费0.5万元、职工福利费1.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在年初定额预算机关的公务费和项目经费中,未预算采购设备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屏山县清平乡资产总额830.3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8.89万元,固定资产88.41万元,无形资产3万元。
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1071平方米,原值65.5万元。公务车编制数1辆,在用车辆1辆,原值26.33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我乡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我单位本年度有10个部门预算项目,分别是:民族乡经费、彝族调解委员会经费、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专项经费 、城维费、2019年乡镇税收返还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三资管理经费 、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村和农村社区)、交通费补助、村镇农业经营公司成立奖励经费。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批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021年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详见***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及同比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5.7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5%,原因是厉行节约,时间合适的由我单位食堂进行公务接待。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屏山县清平乡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万元,同比减少5%,同比减少0.19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费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利息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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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清平乡2021年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基金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屏山县清平乡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3.屏山县2021年预算公开套表
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