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3年11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
常委会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法体系逐步健全,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政府公信力得到提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常委会指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也有所提高,但与***《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出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些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还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建设与依法行政的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一些行政机关面对经济社会法治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面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办法,执法成效还不够明显;个别行政执法机关依然存在履职缺位、执法不严、程序违法、处罚不公等现象。为此,常委会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以六五普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协调性,发现苗头,及时执法。
三、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行政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经费、设备方面瓶颈制约,改善执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