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拟备案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5号)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6〕26号)的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现将112家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大医疗(深圳)有限公司友信门诊部
2.深圳同源口腔门诊部
3.深圳瑞华康源益生中医馆(深圳市瑞华康源医药有限公司瑞华康源益生中医馆)
4.深圳市福田区吴秋菊口腔诊所
5.深圳市朱慧敏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6.许庆龙口腔诊所
7.徐龙安口腔诊所
8.深圳市福田区李湘林中医内科诊所
9.李奕泽口腔诊所
10.深圳市福田区张强口腔诊所
11.深圳柳安堂中医馆有限公司
12.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南路中医馆
13.深圳市罗湖医院集团国贸中医馆
14.深圳市罗湖区王轶群中医诊所
15.孙灵西医妇科诊所
16.深圳民泰门诊部
17.深圳繁荣口腔门诊部
18.深圳洁微口腔门诊部
19.徐兵盲人医疗***所
20.深圳旭东口腔门诊部(深圳旭东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1.深圳加德美口腔门诊部
22.深圳懿心口腔门诊部(深圳懿心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3.深圳吉祥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吉祥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4.深圳登缇斯口腔门诊部(深圳登缇斯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5.深圳奥瑞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奥瑞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6.深圳心一康海翔门诊部
27.深圳科新门诊部(深圳科新门诊部有限公司)
28.深圳涵济堂中医门诊部(深圳市涵济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29.雷江华口腔诊所(深圳市南山区雷江华口腔诊所)
30.袁俊口腔诊所(深圳市友诚齿科技有限公司袁俊口腔诊所分公司)
31.罗俊口腔诊所(深圳市南山区罗俊口腔诊所)
32.钟真珍口腔诊所
33.林建波口腔诊所(深圳市南山区阳光林建波口腔诊所)
34.周秀红口腔诊所(深圳市周秀红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35.黄万新西医内科诊所(深圳市宝石源科技有限公司黄万新西医内科诊所)
36.刘琪中医内科诊所(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刘琪中医内科诊所)
37.深圳市康顺堂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南山豪庭中医诊所
38.深圳述古堂中医馆(深圳述古堂中医馆有限公司)
39.深圳兴凯中医馆
40.缪想华口腔诊所
41.深圳同丰口腔门诊部(深圳市同步齿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同丰口腔门诊部)
42.深圳民健门诊部
43.深圳市伟保门诊部有限公司
44.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吴华娣口腔诊所
45.深圳市欧有好口腔诊所
46.深圳苁蓉堂中医馆
47.深圳健平门诊部
48.深圳市龙岗区丁妍文西医内科诊所
49.深圳市***齿科管理有限公司符小平口腔诊所
50.颜秀娟口腔诊所
51.***口腔诊所
52.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张玲口腔诊所
53.深圳怡宁医院有限公司
54.深圳市龙华新区周启义口腔诊所
55.深圳市罗湖区盛士虎口腔诊所
二、拟纳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排名不分先后)
1.广东万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皇御苑分店、红岗东村分店、龙园山庄分店、上合分店、南洋花园分店共5家;
2.广东一六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乡分店、光明分店共2家;
3.深圳市广安利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平湖第三分店、坑梓康泰分店、坪山太阳村分店、葵涌第一分店、大鹏同富分店共5家;
4.深圳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科技生态园健康药房、怀德公元健康药房、天安云谷健康药房、龙岗东方沁园健康药房、坂田万科城健康药房、宏发嘉域健康药房、大鹏潮歌苑健康药房共7家;
5.深圳市俊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平裕分店共2家;
6.深圳市美信理想药房有限公司勤诚达分店、中洲分店共2家;
7.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名津广场分店、南水步行街分店、星航华府分店、宝安新村分店、吉祥分店、旭景佳园分店、金洲嘉丽园分店、公明甲子塘分店、红日分店、上早二分店、上早分店共11家;
8.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海滨广场分店、福强分店、乐福分店、四海分店、上白石分店、滨福分店、花半里分店共7家;
9.深圳市万宁福大药房有限公司及固戍分店、碧海分店、沙井一分店、布吉莲花路分店共5家;
10.深圳市永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福宁分店、田寮分店、南澳分店共3家;
11.深圳市福田区盛世家园国大药房;
12.深圳市泰康堂医药有限公司海月分店;
13.深圳市宝康国药房有限公司;
14.深圳市永信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15.深圳市捷泰大药房有限公司;
16.深圳市宝华药行连锁有限公司荷康花园分店;
17.广东深美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书香门第分店;
18.深圳市立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河背分店;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联系人:杨先生,钟先生;联系电话:88123857,88123869;邮箱:yangxs@szhrss.gov.cn)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人才园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个人反馈。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