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13月珙县社会救助帮扶管理站24名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的函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7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发〔2018〕9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划拨2021年1-3月珙县社会救助帮扶管理站24名临聘人员工资118800元、保险63792元,共计184032元。
请各乡(镇)及时按月将资金兑现到临聘人员手中。
珙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0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2 19:47: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