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19
***1............................................ 19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当年重点工作主要包含脱贫攻坚、页岩气开发协调、综治维稳、党建示范群项目建设、涉农项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下属二级事业单位2个,即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91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3.03万元,占100%。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91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04万元,占27.91%;项目支出1378.99万元,占72.09%。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总收入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3.0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1.48万元,增长130.05%,主要原因是本年非税收入增加,用于支付页岩气相关补偿款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81.48万元,增长130.05%,主要是非税收入增加,用于支付页岩气相关补偿款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28万元,占1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5万元,占4.34%;医疗卫生支出31.09万元,占1.62%;城乡社区支出1148.78万元,占60.05%;农林水支出421.75万元,22.05%;交通运输支出12.44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占0.9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98.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及代表工作(项):2018年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及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7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8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21.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决算数为2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214.36万元,完成决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018年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决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8年决算数为145.61万元,完成决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8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决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148.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决算数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82.95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决算数为3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8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31.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20.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交通运输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务管理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17.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6.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使用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6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38.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使用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8万元,减少4.82%。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170余人,共计支出1.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迎接各级业务部门检查、调研、考察、交流学习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能按年初制订的绩效目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罗渡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助资金21.4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率100%。其中:乡道垃圾清运500余吨、垃圾填埋场消毒120余次、黄观路道路清扫保洁、街村清扫保洁30余公里,完成1个文化广场保洁、清挖水沟约925m、石砌水沟约135㎥、石砌挡土墙约250.8 ㎥、清塌方460㎥、平交道口整治2处、环境卫生及保护宣传30余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益。一是以经常性检查为抓手,推动乡道的规范化养护管理。乡经发办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对于不达标准的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敦促及时落实,确保环境卫生及乡道畅通、清洁。二是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服务能力建设为要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服务的满意度。
项目名称 | 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 |||
预算单位 |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21.48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21.48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是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罗渡段和罗石公路罗渡段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 | 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是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罗渡段和罗石公路罗渡段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完成2018年罗渡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21.48万元 | |
质量指标 | 达到县级城乡结合部考核指标中上游水平 | ≥97%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前 | ||
成本指标 |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以及临时性保洁服务,年底支付完毕 | 2017年签订合同,年末开始进场作业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公共及人居环境 | 通过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我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将得到资金保障,过去农村“脏、乱、差”的逐步变成了如今的“净、好、美”,城乡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了村容村貌,为全乡苗汉同胞提供了更好的人居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保洁外包及路面洒水、降尘,确保地区环境保洁工作达到上级考核要求,保障地区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维护地区环境优美。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的实施,使得全乡的城乡环境明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四个好”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力促进全乡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 ≥95%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镇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 我乡虽然按照各级部门资产管理要求,对各项资产都进行了登记及建立台账。但由于人员短缺,无资产专门管理人员,资产的登记及台账都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三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73万元,比2017年减少61.85万元,减少28.2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日常办公使用,提升工作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方面的支出。
1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航务管理及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放映航务管理方面和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除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 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
***1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内设乡党政办公室(含计生办、扶贫办、民政办、综治办、督查办、现场办)、经济发展办公室(含项目办、财政所、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
(二)机构职能。
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等。
(三)人员概况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编制内共22人,其中公务员15人,事业人员7人(农业服务3人,社保4人),退休人员6人。编制外共12人,其中劳保协理员1人,三支一扶1人,民政协理员1人,交管员2人,网格员1人,司法助理(公务员)1人,公益性岗位2人,工勤人员2人(定额),临聘人员1人。
(四)政府资产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2018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182.8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28.21万元,公务车1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设施设备)44.61万元,本年增加18.95万元。
(五)部门自评步骤及方法
罗渡苗族乡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成立预算自评小组,结合评价的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预算内容,预算项目资金收支、财务管理、运行成本、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六)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情况
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部门支出绩效考评得分97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珙县罗渡苗族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91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3.03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28万元,占1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95万元,占4.34%;医疗卫生支出31.09万元,占1.62%;城乡社区支出1148.78万元,占60.05%;农林水支出421.75万元,22.05%;交通运输支出12.44万元,占0.65%;住房保障支出17.74万元,占0.93%。需要补充说明的是2018年县财政安排16万元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在连续几年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带动下,破除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筹资难题,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差别,带动了村级公共事业建设的繁荣,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形象。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按时完成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全面、科学。2018年部门决算、绩效目标填报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18年全年执行预算绩效支出1913.0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完成率为100%。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行政运转保障
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的理财原则,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和“三农”等民生事业投入,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不断化解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结合乡情认真研究和把握财政政策走向,拓宽理财视野,进一步提升理财水平。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
(2)行政成本
1、机关厉行节约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我乡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会议费3.22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2.51万元、公务接待费1.58元。 2、机关节能降耗 严格控制水、电、气、燃油费用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2018年电费4.11万元。
(四)综合管理情况
我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也在陆续的建立健全,各类资产台账登记入册,自2015年9月使用乡镇资金监管平台以来,便未使用现金,我乡于2016年年中,去农行申请办理公务卡,所需相关资料已交予工行工作人员,后因乡镇无工行代办点,以致日常业务工作不方便,已改为向农商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待农商行开通此项业务后,立即办理公务卡。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的
加强政府职能建设,提高政府履职水平和能力,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部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使之广泛服务于罗渡苗族乡的社会经济发展。
(2)、2018年罗渡苗族乡取得的主要绩效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2018年,我乡始终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积极培植固定税源。天然气公司、罗渡水电站、农业种养殖(含合作社)等项目,拉动了乡域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极大的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注重民生保障,服务群众。2018年认真落实了国家惠农政策,发放资金总额约190.17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5.61万元,退耕还林补助28.56万元;争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6万元,涵盖了乡村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建设、文化休闲等村级公益项目实施,带动了村级公共事业建设的繁荣。
3、社会管理。一是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集中力量狠抓校车安全和烟花鞭炮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方案措施,明确综治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制作安全生产警示牌,对道路交通安全、学校食堂餐馆食品卫生安全、地质灾害监测点、防汛安全等进行了不定期的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了过境车辆治超治限工作。二是及时调解纠纷。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做到重点信访对象有效稳控。纠纷调解及时,调解成功率达100%,无刑事案件发生,治安形势较好。三是狠抓“防违控违”工作。加大对“防违控违”整治工作巡查、查处力度,强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防违控违”工作深入人心。四是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以开展整脏治乱和城乡统筹工作为契机,为墟场上主街道安装路灯,做到街道亮化;切实做好环境整治,投入资金将村级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发包到鑫磊吉公司,大大改善了全乡的人居环境。
4、科教文卫不断完善,多面发展。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对贫困教师和离退休教师进行走访慰问,做好上级迎检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背景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单位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民主理财、公开理财氛围浓厚,重大财务事项经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财务制度健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8年我乡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干职工工资、民生保障等方面,对于项目资金,从立项、审批、设计、财评、建设、验收、审计全程监管,并由专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
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镇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2)资产管理资料更新速度较慢
我乡虽然按照各级部门资产管理要求,对各项资产都进行了登记及建立台账。但由于人员短缺,无资产专门管理人员,资产的登记及台账都存在更新滞后的情况。
(3)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并定期将预算使用情况向院党组汇报,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资产管理人员,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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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8年12月底,罗渡苗族乡有一个行政社区和九个村,即:武营社区、龙坪村、天堂村、黄桷村、杨叉村、新桥村、寨子村、炮房村、槽门村、楠木村,我乡主要有巡观公路罗渡段、罗石公路罗渡段等主要公共区域。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21.4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重点是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罗渡段和罗石公路罗渡段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18罗渡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符合支出要求,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实施。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初财政预算收入21.4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财政预算收入21.4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区卫生维护、巡观公路罗渡段和罗石公路罗渡段保洁、重大接待工作临时保洁服务以及垃圾池维修等日常维修维护与保洁等支出。每月或每季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足额支付到相关人员个人账户中,确保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规范性。其中:乡道垃圾清运费5400元*12月=***800元,垃圾填埋场消毒费970元*12月=11***0元,黄观路道路清扫保洁费1400元*12月=16800元,街村清扫保洁费4000元*12月=48000元,文化广场保洁费400元*12=4800元,境域内道路塌方堡坎浆砌整治维护费28354.80元,环境卫生及保护宣传费13876.20元,环境卫生信访监控费12000元,河道及其他零时垃圾清理费4530元,共计214800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虽然该项目资金量仅占全年财政预算总额的1.12%,但罗渡苗族乡财政所根据相关财经纪律要求,在账务处理时单独设置科目进行核算,收到县财政局划拨的资金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事业类项目-城乡环境卫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支出资金时,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事业类项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支出。项目资金的支出依据全部经分管财政领导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保证项目资金的支付符合要求。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在2018年财政预算下后,我乡财政所按照预算资金管理规定,每月定期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申报和使用。按月将项目补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相关人员个人账户,项目资金的划拨及时足额,划拨依据真实、可靠,资金划拨后,乡财政所及时将相关资金支付凭证进行归档整理。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18年罗渡苗族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补助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支付项目补助资金21.48万元,项目资金支出率100%。其中:乡道垃圾清运400余吨、垃圾填埋场消毒100余次、黄观路道路清扫保洁、街村清扫保洁30余公里,完成1个文化广场保洁、清挖水沟约925m、石砌水沟约135㎥、石砌挡土墙约120㎥、清塌方200㎥、平交道口整治2处、环境卫生及保护宣传30余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益。一是以经常性检查为抓手,推动乡道的规范化养护管理。乡经发办以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对于不达标准的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敦促及时落实,确保环境卫生及乡道畅通、清洁。二是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服务能力建设为要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服务的满意度。环境卫生是社会公益服务产品,切实提高公路服务能力是我们的重要职责。2018年来,我们围绕人民群众的热点、关注点,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提高人民群众对公路服务的满意度,取得较好效果。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要求进行了足额发放,在保证项目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再用于涉及到城乡环境相关工作方面的支出,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全乡的城乡环境明显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四个好”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力促进全乡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18年我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并且资金已兑付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我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得到了资金保障,过去农村“脏、乱、差”的逐步变成了如今的“净、好、美”,隘口村“四川省环境优美示范乡村”的荣誉得到了巩固提升,城乡面貌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高。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改善了村容村貌,为全乡14000多苗汉同胞提供了更好的人居环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