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自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令第711号)、《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和《***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相关工作精神,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二季度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检测情况的通报》(〔2020〕—189)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专人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平台自查自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合理规划,对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照《珙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梳理各项指标,逐一对照目录要求,分解下达信息公开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对照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公开。截至8月31日,全县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共计5839条。
(二)规范管理,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一是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重要栏目信息,做到动态要闻类栏目每日更新,专题性栏目阶段性更新,其他类栏目常态化更新。截至8月31日,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185条。二是按照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相关要求,每日按时在县政府门户上转载中国人民政府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宜宾市政府网站重要信息。
(三)常态监管,推进政务新媒体有序运营。我办全面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工作,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统计和监管工作。常态化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监督检查,对信息发布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按工作要求,按时于6月10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媒体矩阵信息。
(四)保质保量,按时发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县13个乡镇、26个试点领域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令 第711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20〕—151)要求,于8月18日完成了全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栏目进行了集中公开。按时完成了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发布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一是县政府门户网站本级政策解读比例不足;二是政务服务平台,我县少数部门办事服务的办事指南存在要素内容不准确、不规范情况;三是部分单位由于工作人员变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导致目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数量相对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四是县政府门户网站仍然存在错别字、错误链接的情况,错别字主要集中在少数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公开的信息中,错误链接主要是因为转载上级政府重要信息导致。
(二)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缺乏对政务新媒体管理的主动性;二是极个别单位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号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三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政务微博账号“珙县城管”,注销存在困难,县政府办已多次督促该单位,责成相关责任人对此事进行跟进,争取能将此账号按要求注销关闭。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常态化监管力度。常态化对政务公开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对错别字、错误描述和暗链、错链及时整改更正和校验,确保网站正常访问、新媒体健康运营。
(二)强化考核化监督力度。继续将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媒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月巡查、季通报”制度,每月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定期对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相关制度落地落实,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规范达标。因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被省市点名通报批评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办单位责任,在全年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中扣分,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责任化审核力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同时保障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四)强化技术化保障力度。利用“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加强对稿件审核纠错力度,避免严重错别字,高敏信息,禁语等错误信息公开发布。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