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司法所组织学习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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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执法技能,规范工作流程,6月10日上午,县司法局兴旺司法所组织全所干警共同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自今年5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下发《细则》以来,县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专题学习会,并要求各司法所认真组织学习。为了及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认真领会《细则》要求,兴旺司法所组织全所人员对《细则》内容逐条逐款进行学习领会,同时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所监管教育职责以及社区矫正人员的审前调查评估、接收、外出请销假、变更居住地、矫正解除等重要环节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学习。并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风险等级评估和考核奖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探讨。
通过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可操作性,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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