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1月3日。
电 话:0817-6263850
地 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阆中市凉水镇卫生院、二龙镇中心卫生院、金城乡卫生院三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 阆中市凉水镇卫生院、二龙镇中心卫生院、金城乡卫生院 | 阆中市凉水镇卫生院、二龙镇中心卫生院、金城乡卫生院 | 四川浩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凉水镇卫生院拟拆除原有2F的门诊楼,旧址重建一栋2F的门诊综合楼,门诊综合楼占地752.45 m2,建筑面积780 m2。金城乡卫生院拟在原门诊大楼北面新建一栋3F的业务用房,业务用房占地面积418.13 m2,建筑面积603.8 m2。阆中市二龙镇中心卫生院拟拆除原2F手术室,旧址重建一栋3F/-1F综合楼,综合楼占地面积为220.67 m2,建筑面积为682.26 m2。 | 运营期环境影响:(一)水环境影响分析生活污水、医技废水等经化粪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经废水总排放口消毒池处理,处理废水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排放标准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当地乡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排放量小,处理后排入乡镇下水管道,项目营运期的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无显著影响。(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大气影响很小。(三)固废处置合理、可行,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生活办公垃圾由阆中市城市环卫中心清运处理卫生填埋。医技垃圾、危险废物、污泥等送有资质的处理中心处理。固废不排入环境,处置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四)声学环境噪声源及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人群活动噪声、进出车辆、室外空调机(三个卫生院不安装过中央空调),都为低噪声源,对环境影响很小。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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