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工质所查处一起新疆棉花虚假宣传案
“新疆棉花、棉絮、厂家直销”、“100%新疆棉花,假一赔十”、“本产品采用优质新疆棉花为原料”……入冬以来,这样的流动摊贩突然多了起来,尤其是在乡镇区域。日前,龙门工商和质监所在“红盾春雷2016”拉网式大检查中,就在龙门街道办福龙市场附近查到这样的摊点。
经多方调查,执法人员掌握了这伙摊贩的活动地点。1月13日早9点,执法人员赶到福龙市场外的主干道,在人来人往的路口发现一个临时搭建起的小棚,棚内摆了枕头、棉絮、棉花等待售物品,其棚上横幅及产品外包装上醒目的标注着上述内容。小摊周围围了10来个人,也许是出于价格实惠,也许是有购买需求,不少人掏钱购买。
执法人员随手从摊上拿起一床宣称“100%新疆棉花”的棉絮。还没打开包装就发现了问题,不仅色泽偏黄,而且单价较市场价明显偏低。经验告诉执法人员,这些棉絮不可能是所谓的“100%新疆棉花”制成的。“这种棉絮的质量,好像不像新疆棉花做的?”摊贩没直接回答,只说:“我们这就是新疆棉花做的。”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查看相关依据,该摊贩既不能提供依据,也不能自圆其说。在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后,该摊贩承认其棉絮原料均为较差的本地棉花,之所以冒用新疆棉花之名进行宣传,是利用新疆棉花质量好、口碑好的特点,以利于销售。目前工商和质监部门已对此摊贩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了查处。
工商和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如今销售手段层出不穷。消费者要睁大眼睛,辨明是非,尽量不受广告语的引导,要关注产品质量本身,以防人身财产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