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体育局四措施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为有效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近日,县教育体育局出台了《射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1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利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天明任组长,党委委员王永刚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长为成员。要求各学校成立相应的招生宣传领导小组,落实职能职责。
二是统一思想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牵涉面大、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各高中学校要在县教育体育局、县招委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大教育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规范宣传。要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我县高中教育的知名度,以质量赢得社会的信赖,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满意。
三是严明宣传纪律。要求各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宣传中,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即严禁封锁招生信息、严禁虚假宣传、严禁县内学校间相互诋毁、严禁用经济手段组织生源、严禁乱挖生源、严禁误导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严禁招收不符合中考资格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县教育体育局对各高中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三个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社会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凡违背“八条禁令”和“三限政策”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当事学校校长及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县教育体育局 宋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