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马镇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一)强化机构设置,提高运行效率。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9+5+N”模式,健全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共设置9个政府内设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执法局、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村建设办、财政工作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建设办公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N”个派出(驻)机构(回马自然资源与规划所、回马畜牧兽医站、回马市场监督管理局、回马司法所、回马人民法庭、回马检查室)。同时统筹派驻站所力量,实行以乡镇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乡镇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和工资绩效兑现,县级职能部门负责业务领导,人事任免调配由县级职能部门商乡镇党委,确保了精干精练、高效高能。(二)整合管理权限,理清权力清单。按照“能放能接、急需先放、分批下放”的原则,县级各部门分2批次共下放878项行政执法权力给我镇,与涉及委托下放的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大英县回马镇综合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权力授权委托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范围、执法事项等。通过权力下放,扩大了镇政府的行政管理权限,使镇政府能够在城镇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方面进行监管执法,初步解决了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执法部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提高了乡镇行政管理水平、***乡镇无执法权的问题。(三)加大财政支持,增强发展活力。县政府明确财政足额保障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县人民政府每年给予我镇3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用于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软件建设等,每年均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综合执法办日常工作。从2019年开始,回马镇土地有偿使用收益扣除上缴计提基金外的部分、非税收入中除计生抚养费外的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全部返还回马镇,专项用于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