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第四巡视组和区委安排部署,2019年4月15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联动巡视巡察,并于2019年6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巡察组指出了5大方面19个问题,针对反馈的问题,区法院党组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18个问题,1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之中,共召开整改工作会议3次,集体约谈6人,提醒谈话1人,制定4项、修订1项规章制度。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反馈会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全院上下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始终把抓好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
(二)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反馈结束后,我院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院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全院上下掀起了自查整改的工作热潮。
(三)突出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式管理,明确了整改措施、要求、时限,根据整改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强化措施、明确进度、扎实推进。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政治标准,确保整改实效。一方面,按照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巡察反馈的违规超标准发放补助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质量第一、讲求实效,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统筹结合,巡察整改与切实转变作风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
(五)着力服务大局,巩固整改成果。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来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在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院党组要求,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院的高度,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二是做好表率模范作用,班子成员和自己分管部门的干警谈心、交流,增强干警政治责任感,努力提高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价值观。三是召开员额法官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今年已召开员额法官会议4次,制发《审管记事》1期,研究、协调办案质效、庭审直播、诉源治理、调解工作、执行指挥中心等事项。6月27日,民庭、执行局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执配合协调。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原则上每季度党组研究一次党建工作。2019年3月、6月、7月、10月党组会议研究了党建相关工作。二是党组成员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主持召开分管部门党建工作会议,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3.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弱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立即贯彻落实。对未经党组决策就执行的情况,党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作出严肃纪律处理。二是做好党组决策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督察室建立决策事项台账,定期向党组汇报决策事项落实情况,确保党组决策落地生根。三是落实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充实执行局工作人员,通过抽派其他部门人员等方式集全院之力做好执行工作,开展好"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执行行动,切实解决执行难。2019年上半年,我院执行质效全市排第1名,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四是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应江牵头,同西南石油大学沟通协调,目前,已达成意向性院校合作协议。
(二)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党的思想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9年5月、7月、11月分别组织了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5.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班子成员重新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规章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在以后的民主生活会会前,将认真准备,做好理论学习、谈心谈话、意见收集等工作,个人撰写对照检查发言提纲并报主要领导审阅,相关活动留痕可查。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查找问题动真碰硬,每位成员在会议现场做到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相互批评不绕弯子,不抓辫子,不扣帽子,真刀真***、实事求是谈缺点、提意见。做到整改不走形式,决不让"后半篇"文章落空。结合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同志们提出的批评意见,切实增强整改自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不断推动自我提升、自我进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三是对党忠诚老实,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要在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上明确反映个人重大事项。四是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亲自对照检查,现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月16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完成按照要求召开,
6.针对"未严格按规定开展组织活动"的问题。一是根据规定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活动。二是各党支部规范记录支部工作手册,做好痕迹管理。三是10月23日,3个党支部委员会重新进行了换届选举。四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收集好相关资料。
7.针对"干部队伍结构老化、人才断层"的问题。一是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干警参加法律资格考试,每位干警可凭当年法律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考试前请40天的司考学习假(不超过2次)。二是新招录的法官助理,最低条件限定为法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取得A类法律资格证书。2019年,新招录4名法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外市调入1名员额法官,从法院助理里新遴选员额法官1名。三是形成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原则上员额法官在同一审判岗位不超过5年,法官助理在同一工作岗位不超过3年。2019年,调整干警岗位17名,新入额35岁以下的年轻法官1名。
8.针对"发展党员滞后,未足额收缴党费"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宣传教育,将优秀干警吸收到党组织,2019年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3人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遂安委组通〔2018〕36号)要求,2019年4月29日向区委组织部补缴2017年党费6330元,2019年党费21914元已全部上交到区委组织部,做到了按时足额收缴党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坚定不移紧抓"关键少数",党组书记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做到决不含糊、决不放松、决不推卸,放权不放手,督促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坚持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计划、安排部署、明确分工。我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院党组2019年第2次党组会议上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党组书记每一季度听取了院纪检监察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汇报,并安排部署下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党组书记不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五是巡察发现述责述廉搞应付的2名干警书面向院党组作出检讨,院党组责成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述责述廉。2019年上半年8个内设机构正职已进行书面述责述廉,院纪检监察组按照述责述廉工作要求,对述责述廉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
10.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订我院《案件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走访等不同形式进行回访,所有员额法官承办的案件回访率不低于5%,2019年上半年,通过电话进行案件回访50余件。二是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审务督察,做到督查内容和方式全面、严密、记录完整、现场整改措施到位、装订规范。2019年6月,分管党组成员亲自带队,对人民法庭开展了一次审务督察。三是报送相关报告,认真校对,严谨用语,做到报告与事实相符。四是经核实,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在梳理"201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台账"时,存在工作疏忽,忽略了部分的举报线索,院党组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错误。8月30日,院纪检监察组重新梳理法院每个岗位目标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不同等级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1.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清查。2017年5月报销培训费2.88万元为市法院组织到浙江大学素能培训,现已将领导审批的文件和参会人员放在凭证中;2017年11月出差到大英参加人事工作会议,已将会议通知放在凭证中;2018年7月的《司法文件选》费用是收到***做其他应付款核销往来处理,该费用于2018年2月已经支付;2016年6月参加市法院组织的西南政法大学培训的干警已将培训文件放置在凭证中。院党组对财务经办人员严厉批评,责令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讨。二是所有财务报销均通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综合管理系统"网上申报,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查票据及金额的准确性、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分管院领导审核票据是否应该报销。网上审核通过后,审核人员还要加大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审核通过后原始票据再交财务人员转账报销(支付),做到了"零现金"报销(支付)。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射频系统运用,科学管理固定资产。四是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对前期采购的办公用品及设备全部进行资产登记。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2.针对"警示教育走过场"的问题。一是院党组以身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结合何绪、张剑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开展讨论,认真剖析,汲取教训,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我院1名干警违反廉洁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二是全面认真审阅心得体会,对发现心得体会抄袭、弄虚作假的4名干警予以集体谈话,相关人员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上交院纪检监察组。
13.针对"个别庭长滥用职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院庭长对案件监管职责,办案系统中设置案件超审限、转换审判程序,承办人必须申请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流程,审管办在内网系统抽查监督,并将超长期、超审限结案的案件纳入年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抽查,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从而加大监督力度。(2016)川0904民初158号案件承办人向院纪检监察组报告了《关于(2016)川0904民初158号案件在程序上存在一般瑕疵的检查材料》。二是6月21日,综合办公室组织了1次对保密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对新进人员和临聘书记员进行保密工作警示教育,并形成学习、教育制度化,档案室对案件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收取时严格要求正卷、内卷分装制度,同时加大检查力度;综合办公室保障内网系统安全运行。落实保密制度不严的1名干警向院党组作出了书面检讨。三是加强干警纪律作风教育及思想政治教育,院纪检监察组、政治部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到勤、工作状态进行巡查,特别将接待当事人态度情况纳入巡查考核工作内容,加强监督,从严问责,对上班迟到的1名干警提醒谈话,对工作不负责任的2名干警分别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方面
14.针对"形式主义禁而不止"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保证每年院长办案不少于13件,副院长办案不少于39件,专委办案不少于52件(折算后),庭长(副庭长)办案不少于130件(折算后)。领导干部到基层人民法庭驻庭每年不少于2次,原则上每次不少于2天。严格落实导师制度,切实开展工作,以过程管理、成果展现、民主测评等为依据对导师、学员进行考核,并将结果运用到创先争优中去。7月26日,党组书记作为导师,与3名学员进行了思想交流,分享了办案心得,对一些法律进行了探讨。二是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让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将各自的工作量体现在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向上级法院反映办案系统中各类人员分工不科学的问题,从而消除"员额法官挂名办案"的误区。三是减少发文数量,合并召开会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5.针对"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一是坚持以效能建设为抓手,狠抓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考勤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不定期对上班迟到,下班早退,中途脱岗的人员在考勤通报中予以通报批评,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2019年,对违反工作纪律的7人予以通报批评,组织谈话1人。二是规范庭审活动,发现审判人员开庭不准时、未按规定着装以及庭审用语、庭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批评并责令纠正,同时扣减相应目标考核分。三是加强工作纪律的督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做到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坚持员额法官带案下访,院领导定期接访,服务群众。四是对信访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对举报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被举报人进行处理,对举报不属实的,对被举报人予以正名。截至目前,今年收到信访举报案件5件,经查,全不属实,已向举报人反馈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16.针对"节俭意识不强"的问题。综合办公室立即对32个公文包进行盘点,逐一登记,并加强使用监管。在以后工作中,将注意节俭,不再购置类似物品。
1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按规定签订合同,以承办部门草拟合同,经民商事法官对合同合法性审查后,分管院领导签字,最后由院长或院长授权人签订合同。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注重结果运用的同时,加大过程管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加大干警业务能力培训,细致严谨地开展工作,按有关规定完善各种手续,避免人为错误。四是我院卷宗中的退费票据为《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业票据(结算、退费)》票据,已结案的涉及退费的民事案卷中均有该项票据,但也存在部分案件开退费票据比交案卷时间晚,需要后续放置在案卷中,以此造成部分退费票据未存放在案卷中,对清查出的19宗已整理归入了卷宗。
18.针对"公车运行和差旅费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对公车私用的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严肃处理。经查明,1名干警存在一次公车私用现象,已补齐使用该次公车的燃油费。对偶尔搭顺风车上班的工作人员8人,已按照乘坐客运班车的费用支付相应的交通费。二是我院已在2019年5月15日出台了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从出差的规范性、必要性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三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合理地使用公车。
19.针对"违规超标准发放补助"的问题。一是2019年7月30日,超额发放的21120元加班补贴已退回。我院将引以为戒,规范发放干警津补贴。二是第一书记使用加油票报销2016年以来的交通费用共计39350.00元已全部退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重新报销。对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提醒谈话,责成综合办公室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支持院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院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暂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组织、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院干警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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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党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