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专题研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实施方案
脱贫工作早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如何全力帮助贫困村摘帽,帮助贫困户发家致富,成为各级重点关注的主要问题。昨(18)日,安居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等10个方案。副市长、区委书记雷云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管昭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立,区委副书记熊杰,副区长舒玉明参加会议。
根据安居区贫困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送审稿),全区将按照“集中力量三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要求,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贫困对象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严格按照贫困村“七有一低于”、贫困人口“七有一达标”的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实现“有序退出、动态管理”,到2018年全区5.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82个贫困村全部摘帽退出。贫困人口退出后,符合政策兜底规定的应按有关行业政策继续享受,不因退出而返贫;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后,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减政策,对原规划未完成的项目继续实施。
会议原则通过了这一实施方案,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对象退出管理工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方力量有序推进退出管理工作,确保扶贫对象切实得到有效扶持。同时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标准,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工作,确保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当天还研究了全区贫困村农业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全区82个贫困村中新建或新扩建达到一定规模的,引领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种养殖产业基地的龙头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大户、农户联建等经营主体进行补助。从而提升贫困村产业实力,增强农民增收能力,形成产业适度规模发展格局,实现农业产业脱贫目标。
会议要求,产业扶持首先要解决贫困村产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种什么,要重点围绕全区五大特色农业产业,按照长短结合的原则引导贫困村推进产业发展,既要考虑发展粮油、蔬菜、养殖等见效快的短期产业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也要考虑林果、水产等能产生长远效益的产业,科学研判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补多少,要明确补助标准,选准扶持目标,多方整合资金,真正立足于对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有带动推进作用的龙头企业进行奖励。三是要充分考虑扶贫补助资金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连接问题,要清楚界定业主与贫困户的收入分配,切实发挥补助奖励的刺激作用,有效带动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增产增收目标。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安居区农村土坯房和危房消除事宜、安居区试点贫困村集体经济村企合作建议方案、安居区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安居区脱贫攻坚考核问责办法、安居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安居区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安居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办法、安居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