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完善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三大制度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协作工作制度》《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制度》《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技术鉴定(认定)保障工作制度(试行)》三个工作制度,固化总结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
《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协作工作制度》共计13条,明确了公安机关在森林火灾案件办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与林业部门协同、配合。《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制度》共计19条,细化了公安机关与林业部门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行刑衔接中的案件移送流程、时限和所需材料。《遂宁市森林火灾案件技术鉴定(认定)保障工作制度(试行)》共计13条,确定了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分别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技术鉴定(认定)相关工作。“三个工作制度”都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便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火案查处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个工作制度”的出台,有效解决了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部门联动不足、案件查处效率不高等难点问题,为全市森林火灾案件依法、合规、有序、高效查处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