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宁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召开
2021年遂宁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召开
推动河湖管理常态长效
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9月24日,2021年遂宁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涪江市级河长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推动河湖管理常态长效,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芝溪河市级河长刘会英,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涪江市级河长景临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总河长全体会议精神,集中观看了《2021年全省第一轮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案例问题专题片》和《遂宁市河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听取了2021年全市河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全面对标对表,切实增强管好水治好水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杜绝思想上的“麻痹”,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到位、工作上落实到位、考核上问责到位。坚决避免整改上的“拖延”,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的涉水、涉河相关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立行立改。坚决防止监管上的“脱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逐级压紧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不愿管、不敢管”。
会议指出,要突出有力有效,坚决打好水域生态建设的持久战攻坚战。污染治理必须“科学化”,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对城市工业污水直排、农村面源污染、“散乱污”企业等问题,精准发力、真改实改。基础补短必须“全域化”,围绕提升污染防治水平,高质高效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必须“系统化”,坚持系统思维,结合打造“西部水都”,聚焦水资源保护、水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把节约用水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
会议强调,要坚持从实从严,全面提升河长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实效性。守好河长工作“责任田”,按照河长制“三个不代替”原则,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作的工作体系。打好执法监管“组合拳”,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管得住、管得好。用好督查考核“指挥棒”,对相关问题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履职情况考核,督促各级河长扛牢河长责任、认真履职到位。
市领导杜海洋、谭晓政、张鹏飞、刘波涛、施瑞昶、杨林、张韬、刘建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永刚,市政府秘书长蒋喻新,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